欠款人写了欠条赖着不给
欠款是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你无权带他到司法部门,你只能依法向法院起诉。如果你硬性带他到你的户籍地,就涉嫌非法拘禁。
第一,你无权使用强制手段限制其人身自由;第二,司法部门也不会接收他;第三,如果你限制其人身自由过久,将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
合法的方法是申请财产保全同时起诉。
非法拘禁罪的时间请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