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附近的一所大学要购买村里500亩坡地的使用权70年,请问我们应该怎样才能在双方谈判中取得有利地位,怎样才能尽可能地提高价钱,还有校方说可以申请强制征地是怎么回事。总之一句话,怎样才能更好地在谈判中维护我们村民的利益?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我代表我们村先谢谢了!
请尽量详细地说明我们应该怎样做……
麻烦有两个问题: 1.开发商的大土地证如果是国有土地性质,是不是他已经支付过了土地出让金,不然有关部门是不会让他建房的吧? 2.在第1点的问题上,我再问下: 我就是买了该开发商的房,购房协议中有个条款约定,是由开发商办理“两证”,现在都过了4年,房产证06年已经办了,现在要求其办土地使用证,他说要100多万
租赁的国有出让土地,在其签定的租赁合同未到期时,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方需转让地块,是不要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是不是拥有该地块的优先购买权,如果没告知而土地的使用权转移,原土地使用者是不要承担承租人的损失?承租人是不有权主张土地交易合同无效,急盼回复,谢谢!
本人为一教师,在县城有一宗地,最近转让给了我们学校的一领导。当时约定先交预付款后再过户,后来他以种种借口未交而过了户,过户后又一直一分钱未付。总的一句话,地过给他了,他没有付一分钱。我该怎么办?他犯罪了吗? 我们事先是拟过一个协议,但是没有签。因为他是领导,当时我不好逼得太紧。怕以后不好处,那知他是
李律师您好,我是湖北省鄂州市的农民李**。下面是我们在2001年跟同村另一农户柯某签订的关于转让农村鱼塘的协议。当时是一次性买断的(2001年农村土地还是需要交地租的),现在柯某想要回鱼塘,我们认为是没有道理的,特向您寻求专业咨询(1.下面的协议书是否有效;2.柯某是否有权收回鱼塘;3.如果收回,我们能得到哪些赔偿
我公司于2007年通过合法程序在农村征用了6亩土地,用于公司建厂。在政府及国土部门立项,并对村民和村委会进行了征地补偿,给国土部门缴纳了相关征地费用,获得了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公司征地建厂安装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三百多万元。现在公司因经营问题准备注销现公司改行另成立公司。但我们听说一旦现公司注销
我公司于2007年通过合法程序在农村征用了6亩土地,用于公司建厂。在政府及国土部门立项,并对村民和村委会进行了征地补偿,给国土部门缴纳了相关征地费用,获得了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公司征地建厂安装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三百多万元。现在公司因经营问题准备注销现公司改行另成立公司。但我们听说一旦现公司注销
我家8年前把耕地租给了陈某,如今陈某在我家耕地上盖起了房子(我们这是开发区),我非常反对,可我老爸却和陈某达成了一份协议,,大致内容如下 1.甲方将承包地XXX㎡一并长期转租给乙方。 2.租金为XXXX元。 3.乙方在租用期间可任其改造,甲方不得过问,以不可提供任何无理要求。 4.租用期间直到政府征用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