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初,我在一家投资公司工作,自己出资开了个户。4月的时候,我离开公司,将账户委托给一个同事。当时委托时时1.9万,现在仅剩6000元了。我想问下是否可以向公司和委托给的同事追索损失。具体情况是: 1. 开户时我与公司签订了协议,当时写的代理操作员是我本人。 2. 委托时,我出具了一份全权委托,但就写了一句话:将账户XXX全权委托给XX。 3. 我主要的意见在于,亏损是累计下来的,如果同事能早告诉我有亏损,亏损了多少,我可能早就会终止投资,就不会亏这么多了。 但同事居然说:按当时的委托,时时通报盈亏不是他的必然义务;而且我原来就是本身也曾经是公司操作员,以前这个账户也是由我负责操作,账户、密码也始终没改过,可以随时登陆查询。但我不知道公司有外网啊(就是不知道在原公司以外还可以登陆)。 但,第一,在我与公司签的协议里,写了公司应该时时通报给我的,虽然当时协议里写的代理操作员是我本人,但我认为委托后,同事就应该时时通报给我的。第二,我曾经多次通过*****和电话问我账户余额,但他每次都说没有清仓,不知道;而实际上有时候是清仓了的,他也知道到底余额多少,就是瞒着不告诉我。 其实关键的问题我就是想问,通过上面的这些是否可能认定时时通报盈亏是同事或公司的义务,而他没有做到? 另外,有一点很不好意思,就是虽然当初说做单佣金分他一半,但实际他接手以后从未得到过一分钱,相反还自己出资往我账户里入金了2000。这一点,怎么说呢?那么这属于无偿委托还是有偿委托呢?他的行为属于重大过失吗?
取得《法律资格代理人证书》是否有资格做代理人的辩护律师?怎样的人才可以做证人?
我们家乡有个长期从事民间维权以及有时帮人写诉讼状的人,他有《法律资格代理人证书》,是广东省司法厅颁发的,但他没有在哪个律师事务所任职,现属民间人事,50多岁了,以前是司法所上班的。请问有《法律资格代理人证书》是否有资格在法院打官司时当代理人的辩护律师?是否有调查取证及查阅对方口供的权利?另外怎样的人才
我和朋友最近找了一份工作,我应聘的是文员,朋友应聘的是话务员,当时应聘我们的人只告诉了我们如果我们文员就是真理资料,打印文件及整理客户资料等文职类的工作而话务员只需要接听客户来电及解答客户的一些疑虑之类的,但当我们第二天去签订合同的时候,经理却告诉我们每个人近公司的前两个月要完成每月十五个的客户任务
我4月26日在移动办了张3G网卡,100元120小时,但4月份的话费清单显示我被扣了181块,我到移动咨询,他们告诉我说16号后办的卡才收50套餐费,才有60小时,其他费用是超出时间的费用,我晕哦,当时我办的时候他们根本没说16号以后才有一半实现,我投诉他们,他们说当时已经告知我了,可能是我忘了,我明明记得他们没说,他们
我父亲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一名代理人,在去为客户签单的时候出现交通事故,是否可以按因公殉职向保险公司索要赔偿。。 和公司签订的合同为代理劳动合同。
保险公司代理人出现交通事故是否可以按因公殉职向保险公司索要赔偿
我父亲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一名代理人,在去为客户签单的时候出现交通事故,是否可以按因公殉职向保险公司索要赔偿。。 问题补充:和公司签订的合同为代理劳动合同,出事之前有少量饮酒。
我有一个手机号码经过了实名认证,该号码在2年前我已报停机,最近办理业务的时候被告知我这个号码欠了1000多元钱,我个人已经压根不记得我欠过这笔钱。我去了移动的账务室查询,他们说我09年的567月有三个月的欠款,总共400多元,产生违约金700多元。问题是,我没有跟他们签订有关于违约金的合同(包括办理手机号时),而且
农村房屋过户户主在外打工,其妻在家,其妻是否可以代理其办理过户手续?急!
我几年前在同村的人那里买了一套平房(约240平方),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过户,只是签了一个简易的合同,让同村人签了字,把《土地使用证》给了我。现在我想尽快过户,但是户主在外打工,其妻在家,不知其妻是否可以代理其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大概多少钱?谢谢!
借款人死亡后,借款合同中的担保人是否需要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
借款人死亡后,借款合同中的担保人是否需要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 如果借款人子女继承其遗产,是否可向其子女追偿?
离婚后女方户口在男方籍地另立新户,是否可以可以享受当地一切权利、义务、利益?
离婚后女方户口在男方籍地另立新户,是否可以可以享受当地一切权利、义务、利益?
因保险代理人为母亲朋友,在比较相信的情况下投保新华保险公司尊享人生理财保险,每年2万,连续交5年.只交了一年.但是后来听朋友说如果中间退保会遭受很大的损失,这时经过询问,第一年如果退保只能得到7920元. 合同上大部分字都由保险代理人所写.包括虚假信息.如年收入和工作等..只有签名为本人亲笔.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