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11年10月30日到了收楼的日期,但开发商只开具了首付款发票,银行货款于4月份已放款并于5月份每月供楼至今,开发商不开具银行货款的发票,我能否以开发商不开发票为由拒绝收楼。
我1999年卖房并办理房产证,另一购房户再2002年拿着与开发商签订的退款协议砸了我的门,我告他侵权,法院审理认为开发商没有资质双方合同无效,财产相互返还,把我已经办理产权证的房屋拍卖,一家一半平分,合理吗?
对方不给开发票而向法院起诉要发票(仅仅是主张给发票),能否被支持?
第一,要发票是向法院起诉还是到税务机关举报,是否有谁先谁后的问题。 第二,如果到税务机关举报,对处理结果不服,是否能按行政诉讼起诉税务机关。 第三(最核心问题),为什么有些起诉到法院要求给发票的案件支持了,有些说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法院裁判依据是什么,是否存在实践中操作不一致的情况,应以什么为判断标
有购房全额发票,能否货款? 房子买二年了还没办下来,这样的情况开发商是不是违法,怎么解决?
06经过朋友介绍参加吉林省通化市**政府集资购房,房款分三次全额交于**政府,政府只给开具了购房集资款收据,到08年末通知的拿房钥匙,但开发商以政府欠他们钱为由不给开具发票和合同,导至无法办理房照.我曾去找过政府,但政府又说是开发商想从政府那得到政策,所以不给开合同和发票,不知该如何讨说法.请教该怎么办,急盼帮助.谢谢
我与2004年购买了一套抵账房,开发商一直没有给我发票,连收据都没有开,今年9月,我让受抵账人写了我已交清房款的证明吧开发商起诉了,但是现在法院没有判决,开庭时说我应该起诉受抵账人,他在起诉开发商。不知对否?如果开发商据开发票违反了什么法律?
我在2009年12月预订了一个预售的小商铺,交了1000元定金,当时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他们给了我一张付款的收据,上面注明是:“X区X楼X号铺位的定金”,并没有签订认购合同,没有其他约定。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又因合同的内容问题没有订立正式合同。 在网签合同时,还要签一个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因为
去年买了一套期房,今年初开始交房。交房时突然发现首付款的发票没有了。开发商已经查到有底联了,但是拒开全款发票给我。开发商这样做合法吗?如果拒开全款发票给我,是不是属于逃税呢?是不是我开一个遗失证明给开发商就可以了呢?另外,如果开发商还是不同意开全款发票,那么我可不可以起诉开发商?
你好!前几天去看房,已经交了1万元购房定金,但后来发现:1.购房协议书写的建筑面积(73平米)与置业计划图样标示数据而计算出来的面积(62平米)相差10多个平方,(但协议书没有填写套内面积),能否按面积不实退回定金?2.购房宣传单的宣传同实际不符,比如:距某某站仅1公里,其实远不止。请问,如果不买,能否按虚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