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成办发[2003]15号第三节第三条[“征地公告后,依法婚嫁、生育人口必须具有征地范围内正住户口失去家园 ,方可作为安置对象。其转非安置和住房安置的截止日期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上述条款是否符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的立法精神? 我们这里情况是这样的,征地补偿
请问:成办发[2003]15号第三节第三条[“征地公告后,依法婚嫁、生育人口必须具有征地范围内正住户口,方可作为安置对象。其转非安置和住房安置的截止日期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上述条款是否符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的立法精神? 我们这里情况是这样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