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被人和我做生意,合伙人是公安局领导。当时的生意需要60万,他第一次给我20万第二次给我10万然后有分几次给我10万左右。后来我知道第二次的钱是他们公安局在别的公司收缴的税款,直接给我拿来了。其它几次应该有可能也是这样的情况,我属于犯罪的行为吗?有什么责任
事业单位会计一月初开收据收款3万现金,8月份才入账,属于挪用公款吗?没有什么特殊情况,钱在自己身上,收据是一月份开的,当时是发工资用的,工资已经发了,凭证用的是其他收入,入一月份帐,这张收据拖到8月份才入账,支出发票是电话费、材料费等一些费用,账面是平的,该判几年?
我有个朋友是村支书,由于县里要建立工业园区,该村卖了不少土地。他和村会计挪用了集体款300W去购买基金,一共挪用了3次,每次挪用最长时间为2天,本金早已归还所获得,收益2人平分。目前检察院对2人以挪用公款罪对2人提起公诉,由于在刑侦期间,我的朋友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并且已将获得的收益上交,有立功表现。请问,
家人挪用公款70万被检察院拘留当天就全部还清, 但从四月份至今有四五个月了未起诉未送法院判决, 就拘着也不让探望,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拘留多久?能判多久如何辩护
2006年为创全省福利彩票发行十强。我地采取了一些措施,吸引外地购彩大户,在当地成立购彩联盟,民政局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外地购彩大户的返点周转(省里的代销费滞后一段时间才能到位),由于有激历措施,彩票销量提高了,创下了全省十强。我弟当时只是福彩机构临时负责人。今年县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将我弟和当时的局长(
爸爸是单位(国企)书记 分管财务科 现在检察院查账时 查到我爸爸的3张存折 正好和孙某(员工,挪用了100多万,现已抓捕)上交的16多万的款项 钱数差不多 存取时间也很相近 正好是同一天的 孙某的15多万取出 我爸就存了3张存单 一个7万 一个6万 一个2.7万 但是孙某交的这16多万 和公帐能对上 公帐上不差钱 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