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辆“赃车”(报案人已经证实不是赃车)引发的妨害公务罪 我舅舅经营一个自行车行,被举报说有赃车,民警到达后不问缘由,强行拖车抓人。我舅舅被抓上车后被暴打。带回派出所后,报案人确认报错案。我舅舅要求去医院。此时我爸爸妈妈和我小舅舅等人赶到派出所。看到我舅舅无故被打,上前理论。当事民警钓鱼执法,挑衅我妈妈,我妈妈气愤下用手指了民警,导致发生拉扯。此后民警叫来十多位未穿制服的人,把我爸爸妈妈和舅舅等人抓到几个房间关上窗帘暴打。我爸爸妈妈伤势严重。在此情况下逼迫签字。第二天分局中,几人在一晚上没有合眼和精神极度萎靡的情况下糊里糊涂签字。其中4人已被送看守所24天。杳无音信。求助律师,我们应该怎么办?
1999年7月28日,蒋海生蒙冤入狱,受尽折磨,他没有犯罪,但却以绑架杀人的罪名被判处死缓。这是一起由于个别公安人员违法办案,刑讯逼供、诱供而造成的冤案。本案判决不顾蒋海生没有作案时间和遭受刑讯逼供的重要证据,而是颠倒是非,草菅人命,以刑讯逼供非法取得的口供作为定罪的唯一证据,是一个不公正、不合法的错误判
案情: 不久前,某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一名由当地某派出所移送的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X某,值班民警接收该犯罪嫌疑人后,安排民警叼某当时就打电话给(治安员)合某回所对X某进行审讯。并用手铐将其反铐在铁窗栏杆上后对其进行审讯。审讯过程中,民警叼某叫合某对其殴打,为了让X某如实交代其所实施的全部盗窃行为
1999年7月28日,蒋海生蒙冤入狱,受尽折磨,他没有犯罪,但却以绑架杀人的罪名被判处死缓。这是一起由于个别公安人员违法办案,刑讯逼供、诱供而造成的冤案。本案判决不顾蒋海生没有作案时间和遭受刑讯逼供的重要证据,而是颠倒是非,草菅人命,以刑讯逼供非法取得的口供作为定罪的唯一证据,是一个不公正、不合法的错误判
律师你好!我想问个问题!希望能帮解决下!谢谢!!我哥2009年8月因盗窃罪,被抚松县公安局逮捕!在此期间公安人员对我哥刑讯逼供!进公安局时身体健康!!进公安局后身体瘫痪!生活不能自理!!说不出话来!!他们用香烟熏!!用化学物品熏他!!还打他!!我们已经找律师了!但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司法部门也去了!但
95你年我们被抓刑讯逼供被迫承认没有做过的事,被冤枉坐牢几年,而切到我们出狱时最重要的证人也被当地公安机关弄走,现在我们怎么样才可以讨回公道,请各位律师帮助, 各位法律界的人士我们是真的没有做过那种犯罪的事,当地公安机关也于当年就知道我们是冤枉的,但却用种种手段给我们办成了铁案,我们现在任何才可以得以
请问:纪委在审查过程中不准嫌疑人睡觉,而采用车轮审问的方式,最终使嫌疑人精神崩溃,从而承认犯罪事实,这是否已构成刑讯逼供?这样的口供能否作为法院审判时的证据?
事情是这样的:2010-10-16早晨我母亲与邻居发生口角,对方三人将我母亲打成脑外伤脑震荡并眼底出血,对方先动的手,我哥哥出去看见后只是加以阻拦并未动手,无奈我们只好报警,派出所经过一星期的调查后决定给予调解,我们的要求就是要对方按照给我母亲去医院看伤的单据赔偿医药费,但遭到对方拒绝,对方并要求处理,10月25
我朋友在一片有争议的竹林里砍了2-30跟竹子。结果时隔一个多月派出所在没有询问笔录和拘留证的前提下就将我朋友抓到了县拘留所,也没有任何书面的通知通知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