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面吃饭,刚买的价值5000元的电话落在餐厅,里面有十分重要的资料。邻桌在我走后迅速将其放进兜里然后转身离开,律师告诉我这可以定性为非法侵占,这样的情况公安机关是否可以立案侦查?而且我有当时餐厅内的监控录像片段,图像比较清晰,这样的情况破案地几率大不大?
请问这类案件是属于什么类型案件?黄明硬犯的是什么罪?报案的话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吗?我应该怎么做?
本人姓龙.于2010年11月9日经朋友唐勇介绍去帮一人名叫黄明硬的人测量.后我叫我的两个同学黄金静和曹代仁前去(本人不去)于当日下午唐勇,黄明硬及我的两个同学一同到我住处拿测量设备GPS(价值9.6万元人民币)前去测量.8日后返回.返回后黄明硬就把我的设备拿走了此后一直非法占有了三个多月至今没有归还.我找其沟通其原因是
我于8月9日也收到一条邮政关于地址不详的邮包,就打该电话问,就把自己的姓名提供给他们了,就说该邮件有违禁物品,我有点起疑,没有打他给我提供的公安局电话,就通过114查询出公安局的号码,咨询了下,被告知是诈骗,因为我再异地,没法报,又怕报了,暂时还没有受害事实,公安局会不了了之,但如果最后像上面那位兄弟说
电话里 别人说我接到法院传票 我告诉他姓名和身份证号了 后来才知道是骗子 有什么危险 如何才能避免危
电话里 别人说我接到法院传票 我告诉他姓名和身份证号了 后来才知道是骗子 有什么危险 如何才能避免危险的发生
被骗子知道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真实姓名银行卡号住址邮票号码,骗子可以利用这些可以做出什么事?
在网上填了这些资料,觉得被骗了,很担心会发生什么事?会不会利用这些去干犯罪的事,会不会被办信用卡或贷款什么的,请您们告诉我会有可以出现的事。谢谢!
请问在异地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是否可以移交到被告人所在地侦查审理
我一亲戚犯有职务侵占罪,原告公司是在成都同时在成都立的案涉案金额为十万零5千元是否可以移交到被告人所在地侦查审理 他的案件是在云南省内发生的
2010 年5月刘先生以买铲车,自卸车位为名打借条向我借走60万元,口头协定以月利率3分付利息.之后曾索要多次,本利全无.8月份电话也联系不上,人也逃匿了。9月份刘在别地诈骗案网上在逃。据说刘曾放赌参赌输了。刘曾以付3分,5分利息形式诈骗若干人金额2千万以上。现在我们当地清徐县公安机关不给立案。别人没报案。刘在别地发
我是农村的‘家里因为房子问题发生争执。农村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没有任何证明。只要有空位置就可以建房。之前有块空余的地方我们家里用土垫平了一部分,后来邻居又在这块土地上垫土’想着也要建房用。现在问题就出来了,村里的干部已经许给我们家了,邻居又来挣,发生了争执矛盾还打架。请问这样的问题如何解决,问题交到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