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家人同意,父亲(75岁)2007年私下与他人签下房物转让契约并收取了11万七千多元(契约只写明给某某长期使用,土地证押在对方手里,没过户,经到当地国土局查现还是我父亲的名。2016年1月父亲过世,在整理他遗物才发现这份契约),房子是50年代就存在了,是宅基地,期间我们也回老家维修过,还出租了一段时间,当时农村没有产权登记,94年才有登记,当时土地证是我父亲一人单独回老家办的。只写他一人的名字。因为我们生活在城里,160公里外老家的这套房破破烂烂,长期无人住,所以我们一直都不太关注这间房,现在我妈也80多岁糊涂了说不清楚这房子当时具体情况。对方坚持说这个契约有效,是我父亲真实意思的表达,不同意还回土地证,请问这个协议有效吗?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能继承吗?该如何做。
未经妻子同意,私自和他人签订车辆转让合同,车主的名字是老公的,合同是否有效?现在车辆还没过户,还能要回来吗?
我们夫妻准备离婚了子女已成家父亲未经家人同意所欠下的债务子女
我们夫妻准备离婚了子女已成家父亲未经家人同意所欠下的债务子女要承担吗
企业的法人代表未经股东的同意私自将企业转让给他人巳簽了转让合同
企业的法人代表未经股东的同意私自将企业转让给他人巳簽了转让合同,此合同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