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2005年为试用期业务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过后,没有签任何合同及公司也没有发过工资. 个人离开公司后在外省还用这家公司名誉开发市场,寻找客户,个人在与客户签订合同的"委托代理人"处签字,但合同全部发传真到公司,公司每次给个为成本价,销售的利润公司在收到货款后给个人,但大部分个人是收到现金后直接扣除利润,减去利润后其余的有打给公司,公司口头同意的,每年个人给公司打欠条,现在双方合作有冲突,所以公司说可以告个人为挪用资金及其它的邢事案件?不知是否成立?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先谢谢大家/
发生挪用资金后未提交司法机关前由其家人签名的还款担保是否有效
X挪用资金被单位发现后,为避免承担刑事责任,其家人Y被要求签定了一份担保还款协议。现在约定还款时间到了,但是X尚未还款,担保人被起诉要求还款。如果现在担保人要求债权人起诉X挪用资金的话,Y还需要承担担保协议中的还款责任吗??
2009年4月--2010年2月我在一家公司跑业务,到年底公司没有给我结算提成.2010年6月份我扣了一客户应向公司缴纳的26000元作为我没结算的提成,这样做合法吗?
我父亲是小组组长,小组里有一块空地皮,经我父亲手招商引资建成了市场,2005年又经我父亲手把这些商品房卖给了原集资的商户,得款十万元,此款一直未交大队管理,一直在我父亲手中,也未挪做他用,2008提村里部分人告状我父亲把钱交给大队,后来经侦队认定我父亲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请问能否构成,急盼答复!~
朋友多次挪用本公司资金做生意,他从不同的项目挪用资金,每次都是用后一次挪用的资金归还前一次挪用的资金,数额较大,但每笔都未超过三个月。事发后,由于已经走上了法律程序,当事人犯罪故意发生转变,有能力退还所挪用的资金而不再想退还,名义上也无可用于抵偿的财产,最后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刑拘。请问,如果法院直接
村委会主任兼党支部书记于2001至2003年期间,挪用村委贷款借给个人或私营企业,其中一笔4万元借款时间11个月,余款多笔借款时间均不足三个月但每笔数额为30万元,2005年9月村民曾以挪用资金罪提出控告,公安部门没有立案。请问,村民现在是否可以追诉他的挪用资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