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公司代收了一封挂号信,但是后来得知这个信不是我们公司的,收信的时候只是问了下是否是我们公司的,也没看信封正面的信息就签收了,然后过了段时间邮局上门问信的去向才晓得他们发错了,然后信也找不到了,如果信件的主人要求赔偿或者追究责任,那责任是在于我还是邮局?
您好: 我于2010年3月14号中关村邮局购买了3张上海世博会门票,150元/张,一共450元,在邮局寄的挂号信寄到杭州,未保价,一周后到杭州,由于本人不在,投递组将信未给本人,给了同事并由同事代签,现在挂号信丢失,找同事,同事说他放在前台没有管,请问我该怎么办? 据我分析,一是同事可能拿走了,二是在前台被其他
从广州-海南帮我用挂号信方式寄回我的毕业证等征件,挂号信已到达本地的邮政,但是因送信员的工作不负责,把我的挂号信让别人给签名领走,到今未找回,已有3天时间! 这样的事情我应该怎么办 要是让他赔偿 我应该用什么方法处理!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裁案件,认为有错误的,申请再审也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吗?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认为省高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错误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后,很长时间不处理怎么办?
当事人认为省高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错误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后,很长时间不处理怎么办? 新乡市2012名管道气用户诉市发改委一案,中院驳回起诉,省高院驳回上诉,省检察院立案后又终止审查,当事人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后至今已经很长时间了没有处理。
陈忠荣持有山阳县人民政府53年颁发的有效土地证, 但是丢失,文革期间被生产队私自拨给其他人建房子,后来此人又补办了这块地的土地证,并且有有关部门的建房许可证。 请问:1 生产队私自拨给其他人建房子 是否有效? 2 补办的土地证是否合法有效?(占土地人 的名字) 3 原土地证持有人 现在应该怎么做,
发到大学的快件,通过运单号查询到快件跟踪记录,显示由邮件收发章签收,这种情况多半是门卫代收了,联系收货人她并没有收到快件,她也去门卫找过,但是没有她的快件,寄出的运单上填写的收货地址很详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也是准确的,收货人并没有被通知有快件要取,这种情况若快件丢失了该由谁来承担呢?是代收的人还是快
被告借我50万元,诉讼后经法院调解结案,后未履行,申请执行,已执行45万,被告以管辖权为由申请再审,后中院决定再审,再审时,被告又说借条是假的,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