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生下后夫妻俩都在外地打工,孩子由爷爷奶奶抚养,现在爷爷去世了,孩子由奶奶带着,孩子的爸爸在外地(工作不稳定,还酗酒),妈妈在本地,但都没有固定给孩子生活费。孩子的大部分生活及学习费用都是奶奶承担。现在女方起诉要离婚,并且声明不要孩子,而男方现在的的条件不适合带孩子,请问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另外,
夫妻两人离婚,儿子未满十八周岁,是否可以将房屋公证到孩子名下,然后一方只享有居住权,没有买卖权,并且不得擅自将房屋抵押等。孩子满十八周岁后,是否可以将房屋过户到孩子名下。
我想请问一下,夫妻离婚,刚出生的孩子母亲可以不抚养孩子嘛?因为这个母亲没有这个经济能力可以抚养孩子。
结婚二个月,现在女方想离婚,孩子8个月还没有出生,我想请问孩子生下来的费用该怎么承担还有孩子的抚养问题。女方带孩子的话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且女方父母务农不愿意帮其带孩子。我想咨询下像这种情况子孩子一般会判给谁?
我想请问一下,夫妻离婚,刚出生的孩子母亲可以不抚养孩子嘛?因为这个母亲没有这个经济能力可以抚养孩子。
我想请问一下,夫妻离婚,刚出生的孩子母亲可以不抚养孩子嘛?因为这个母亲没有这个经济能力可以抚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