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想和我续签了,请问我可以得到补偿吗?怎么计算补偿金呢?(提前30天通知我,和没有提前通知有什么区别吗?)谢谢!
我和我的老公是06年结婚的,由于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我们办了酒席宴请了亲朋好友)买房子也是我叫老公买的,当然是老公出钱但是房子装修啊都是我们一起设计和打扫的,在一部分时间里家里的开支全部都是我一个人承担,因为和老公在一起的原因,导致现在不能生育。另外在付房子首款的时候是用我的名字付的,当然后来付清的时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4月初的时候,我被单位的领导口头通知辞退,同时领导说给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我是07年12月入职的,并且在入职的时候,签订了一份3年的劳动合同,但是这份合同上面并没有单位的盖章,请问这份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我现在应该怎么样来计算我应该得到的赔偿金呢?如果这份合同无效,是不是单位应该按照
我是06年9月进厂.现在公司辞退我.我能得到公司几个月的补偿金.谢谢. 还有,我的合同期要到2011年1月才到。我能不能以公司违反劳动法不给加班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呢? 还有我能不能得到现在到2011年1月之间合同未到期的补偿。劳动法有这规定吗?谢谢。
我2009年9月29日进入了一家私企,入厂的时候说必须交200元的企业管理费,半年后辞职就退,公司直到现在也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每天工作都在10小时以上。从来也没有休息日。我现在不想在这工作了请问,如果我正常辞职(提前三十天通知),能得到什么补偿? 或者,我是否可以以新劳动法中规定的某些情况(比如,公司一开
2009年10月13日上午我在工作中赵成右手前臂离断,请问我能评几级伤残?我的月工资1200元左右。假肢34000元。单位是集团企业,我该怎么办?我能得到多少补偿?到现在也没报工伤。我是正式工。我是德州的。
单位没按和我签劳动合同约定提前30天通知不续签,我可以提出让公司给我多少个月的工资补偿金?
单位是2009年3月25日和我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年,2010年3月25日到期。我们的劳动合同上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续签或不续签决定。现在公司2010年3月4日通知我不续签。请问专家,我能不能以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前30天通知我不续签为理由,从而我可以提出让公司给我多少个月的工资补偿金
我在一个公司的办事处工作了四个月,签了工作地点在丰台的合同,已经过了试用期转正一个月。现在这个公司要撤销我工作的丰台办事处要求我到西城公司总部上班,但因为总公司的工作地点我不能接受,所以不同意过去。公司那边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工作地点的变化算正常的人事调动,不可能给补偿金。 如果公司拖着不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