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哈尔滨市延寿县城镇内,地理位置优越,独院,平房,要动迁,但是开发商说只按1:1给补偿面积,请问是不是不合法?我听说国家标准还1:1.3,听爸妈说有些人已经签合同了,请问各位律师,1、我家这种情况,国家标准是按照多少补偿的?2、还有就是,现在拆迁补偿与户口也就是常住人口数有关么,我户口和父母分开了但户口常住位置还是我家房子那里。3、再有,我家院子面积很大100多平吧,院子方面,应该补偿么?听朋友说属于非法用地?请问我家能分几套房,能获多少补偿款呢?谢谢
我是哈尔滨松北区金星村村民,现在我们那要建医大四院松北分院,所以要征用土地。村民们要求看文件,具体是青苗多少钱,大棚多少钱,大家都知道覆盖物不同补偿的价钱也不同,大队根本不给看文件,都给了统一价格。所以我想问问一亩地到底补偿多少钱?
我家前后栋房子都是60平方多点但主房有 房照,附房有批件而且附房是二四墙,但具备居住条件,开发商也 承认具备居住条件,城建局的 主任跟 我谈说给 我按百分之70回迁楼,我 当天没签第二天我去 签开发商就 不 同意了,我家 这里 很多家邻居有 批件的 仓子开发商说太简易了建筑的 不好,一分也不能 给让自行拆除。请问我们
我是棚户区改造区。现看了江西省文件是住房面积不足36平米补足36平方,而到了咱们本地却被政府改为了30平方,而低保户才能享受36平方米,不知这样是否合理?难道是我们没读懂文件精神还是地方擅自改动文件呢?
我家有100米的商店和82平方米的住房能给多少平方米的商服和多少平方米的住宅楼,另外我们这的开发商五证不全还顾佣一些社会上的人来跟我们谈,谈不妥晚间就砸玻璃,已经砸了三十多家,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报案吧也是不了了之,我们这些既无权又无人还没有钱的平民百姓过得真不容易,我们的要求并不高,只求他们合情合理合法,按政策
我们的长期宅基地使用证,说收回就收回,任何说法也没有,一句话:国家的!国家就可以任何补偿不谈!我们自己盖的厨房厕所,完全按照附属物,每平方仅仅补偿二三百元,而回迁房的厨房厕所,却要我们交四五千元买,包括百分之三十几的所谓分摊,也要我们交四五千元,试想我们的宅基地动辄二三百平方,补偿我们仅仅七十余平方
我们公司是当地具有专业资质的一家动迁公司,严格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对其动迁区域内的被动迁户的房屋进行了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在此基础上对其附属物也进行相应的补偿还另给了搬家费和过渡期租房费,可是更有些难点就是当地有几个养貉和养狐专业户要求我们对其貉窝以及貉子进行补偿,补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