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和我妈还有继父生活在一起,他们的感情不是很好,最近他们要为我买房子,首付大概是父母一人一半(我爸妈都是自己挣钱自己用,父亲也没有为我交过学费等生活费用),但是房产证的名字却要求不写我的名字,我妈又比较弱势,请问从法律的角度上讲,以后如果他们感情决裂,会对我母亲有什么样的后果,我应不应该同意这样做?
在北京有一重组家庭:双方各有一儿。 老大自己花钱买了套商品房;老二现在大二学生,并将以家庭名义申请经济适用房。 (注:老二跟其母亲对老大及其父亲不好,老头老太都已退休,老头大老太太15岁左右)。 问题: 1、申请的经济适用房房产写谁的名最好? 2、现住老房拆迁补偿费如何分配? 3、若拆迁后老头再买
我母亲于2000年和男方正式登记结婚,我母亲今年74岁,两人已结婚十年之久。在这之前对方老人的身体一直不好,心肌梗塞,脑梗塞,冠心病等,在所有人都认为老人已到垂暮之年的时候,我母亲与之结合,经过没日没夜的精心照顾,老人的身体逐渐好转起来,身子骨也日渐硬朗。 不幸的是,在2010年12月22日因旧病复发再次住院
我老公是二婚带有小孩,原我们有一住房,现我们又买一住房,两住房产权公证到各自小孩名下,请问如只公证没有过户以后他们是否有权争夺财产
爸爸和妈妈离婚后。爸爸重新给我找了一个后妈、但是后妈心肠不好。虽然我都没和爸爸一起住。但是她老欺负我爸爸、因为最近一段时间后妈的儿子老来找她。叫她和前夫复婚。于是她就不想把房子给我住。她对我爸爸说我爸爸住可以。但是我住就不可以。《房子是她认识我爸爸以后和我爸爸一起修的》,针对这个问题我该怎么搏回房子
今年2月10号我在十堰黄龙镇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房子还没开建。建房老板让我先交定金5-6万,我一次性交了6万。当时合同上写的是1100元一个平方。面积是110平方。共121000元。现在房子建好了,建房老板要138000元。请问我该怎么办?
家庭纠纷,具体能不能详谈急需寻求法律咨询 我在一个4口家庭里扮演我父亲的儿子,其继母带一个女儿,由于多方原因我在外面打工多年最近刚刚搬回家,主要是因为我父亲的工作收入不算多而后继母向我索要每月的生活费,请问这个合法不合法,而因为我没有向继母缴纳每月生活费导致她现在对我寻衅滋事,每晚不让我安心睡眠,
我和卖房人签好合同(合同是我们私自签的,没有公正),已经付了押金一万,押金条上说要是我违约就一万当赔偿金,而他违约没有说。当我和卖房人一块去银行取钱时,由于没有携带身份证,没能将其余钱给他,卖房人就提出不卖了,要退还押金,我不同意,他就硬要回去拿押金一万给我,他说房子已经便宜买了,要我加钱,合同他也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