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购房合同的时候,我有权要求添加补充协议吗? 如何开发商拒绝,从而造成购房合同不能顺序进行,这样的情况,算谁违约呢?
开发商制作的住房买卖合同中,已包括了合同补充协议(在合同附件中),我们签订生效后已经备案。因原合同约定为一次性付款,我感到短期内付款很吃力,一周后我与房地产公司协商,又签了一份补充还款协议,将原合同中规定的一次性付款金额分为两次付,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原要求一次性付款的时间,最后一次付款时间为楼房封顶,
已经签了中介购房合同,现在想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不知是否有法律效力?另外由于房主在银行有抵押,需要先解押,然后才过户,想问问中间应该如何约定,才能没有风险?
补充协议中第8条:乙方已明确获知本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至2048年6月29日止,乙方保证不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甲方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任何补偿、赔偿、延长土地使用权年限等要求。乙方承诺绝不上访、投诉、诉讼、阻止或妨碍甲方开发等,否则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这条是否合理,是否可以修改,如何修改?谢谢!
资讯中介夫妻俩人是否有资质贷款问题,中介表示无任何问题后。签订了居间协议。 那么,我想咨询的是,夫妻俩两人的情况详细告诉了中介方,那么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候,是否可添加补充协议,标明若银行无法贷款或者审批额度与约定额度相差5W,导致买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卖房者需及时返
购房合同已备案,付款方式为按揭,合同中已有补充协议。因无法获得贷款,开发商提出签订补充协议,分期付尾款。该协议是否有效,是否还要到房管局备案。谢谢!
本人已发现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中存在许多对买方极其不利的条款,但是已经交了定金和购房首期款,卖方拒绝修改由其单方制定的霸王条款,该怎么处理?可否要求买房退款?
以下是最近开盘的某楼盘的购房合同之“补充协议”,其中充斥了大量的对购房者十分不公平的条款。请问哪些条款可以要求修改?这种霸王条款是如何通过有关部门审核的?!!! 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称合同,编号为 )第二十条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以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