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这样一种情况:
在签收单据(如收据)时,某人利用签单人麻痹大意的心理(很多人都会有,比如收个快递,很少有人会看签收单内容),更换此单据为一张欠条,假设欠条内容规定还款日期,且借款为10万(或以上),而签单人在不注意的情况下又签字了。(签字时无第三人在场,无任何录音录像或文字证据),那么日后,陌生人拿该欠条找签字人讨要所谓“债务”。且该人还手握取款凭证作为佐证(当然,只是取款凭证,绝未与签字人发生借贷关系)。是否得到法律支持?作为律师又如何帮助该受害人(即签字人)?
(本人学习法律,突发奇想~,认为此案无解,望与法律界前辈讨论之。)
补充一下该问题:若持欠条人拿此欠条去法院起诉,声称借款是陌生人之间的现金借贷,且欠条上有规定利息(未超过高利贷界定),有取款凭证佐证。那么在法律上他的这种行为,时候得到支持?
我借给亲戚3万元。没打欠条。现在我和亲戚关系不是特别融洽。他还我一万元,要收据。我写的 收取xxx一万人民币。然后签字了 如果翻脸了 他可以拿这个纸条说我欠他1万吗
我借给亲戚3万元。没打欠条。现在我和亲戚关系不是特别融洽。他还我一万元,要收据。我写的 收取xxx一万人民币。然后签字了 如果翻脸了 他可以拿这个纸条说我欠他1万吗 写明是收取的字条 能当欠条么?
我和一男的谈恋爱,大概半年后知道他有老婆的事实,之后又再一起待了一段时间,之后协议分手,他答应对我进行经济赔偿,并当着我和家人的面写下欠条,但是到了约定好的时间,拒不赔偿,我想知道通过法律手段能否要回这笔钱
刘律师: 你好! 我与男朋友交往一年半 现分手 交往过程中他曾经帮我偿还了12万的欠款 还出钱帮我买了8万元的车 车是我的名字 总计金额20万元 现经双方协商我于20118月1日还其5万 其余15万5年内还清即每个月还2500元60个月还清,这个欠条该怎么写呢 因为当初他所出的钱有一部分为银行汇款 他手里有银行汇款回执 手机里
5月份,我让一个朋友骗了6万元,她给我老公写一张借条,没有她的身份证复印件,但有她的手印和我老公的手印以及各自的签名,没有写归还日期,就写了她向我老公借了6万,在她哪里,我也签了字,是愿意投资,还交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她骗我是个好生意,你老公不要做的话我还你们),这样的话,她和我老公写的这张借条有效吗?
A赌博输了6万元,却给不了钱,结果跟B见面签了欠条,但欠条上却写明A资金周转困难,甲方不是填B的名字,B的名字与赌博无关,请问这张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甲方不是填B的名字,甲方的名字与赌博无关
各位律师,您们好!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一年前朋友跟我借了几千块钱,承诺一个月后就还。但是后来朋友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所以,决定通过起诉要回拖欠的几千元钱。当时由于没有让朋友写借条,【但是汇款的凭证一直保存着。】 我想通过电话录音或者与其当面接触时录音来取得相关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关于证据
在办房子二证的押金欠条中注明:房子二证办好后支付壹万元的押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现二证都未办,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办.我想现在让卖房人在单位办好更名后支付这笔款(购买的是他单位集资房),但他现在找我要利息,请问我该给吗?我能重新写欠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