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夫协议离婚后婚生子男孩由前夫抚养,但是前夫长期在外地另建家庭不履行只顾子女义务,孩子一直和我一起生活,前夫又不给抚养费。我想变更抚养权。离婚后我和前夫一直同居生活又生一女孩前夫也承担抚养义务。根据以上情况我能否要求前夫承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 将原协议的前夫抚养权进行变更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与前夫协议离婚,离婚后,6岁的儿子协议由他抚养,前夫与那个女人(她在我们没有离婚前便已与我前夫同居,住进我原来的房屋,睡了我的床)闪电结婚,并且生育了一个男婴(两个月),根据婚姻法里面的一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
女方经济条件不好,男方要求无论女儿归谁抚养,对方所给的抚养费必须相同,女方想抚养女儿,男方以此要求女方降低自己所给的抚养费。
我于2004年与前妻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经双方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归我(男方)所有,此时孩子(女儿)19个月,之后因我家庭变故我母亲去世,父亲高血压,在2008年4月我也查出患有较为严重的疾病,需要长期服药维持病情的发展,已无照顾孩子的能力,于2008年8月与孩子的母亲协商后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由孩子的母亲抚养,双方并签
有对夫妻因感情不和男方提出协议离婚,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不承担任何抚养费用,小孩寒暑假期女方可以带去一起生活,可后来离婚后第二年女方去带小孩,可是男方的父母不同意女方带走,男方父母说如果要带走就要女方给抚养费,请问专业人士女方该如何是好?
我是在儿子刚满2周时离婚的,法院判决儿子在上小学之前由我抚养,上小学后有他父亲抚养。如今儿子3周了,通过1年的观察,我觉得这样的抚养关系似乎对孩子的身心不是很有利,首先因为我们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2次上诉,时间1年)加上离婚后的1年,在这2年多时间里,他父亲没有来看过孩子1次,跟别说关心,可以说孩子根本不
我与妻子于2010年7月9日双方协议离婚,当时因我对妻子还有感情,对其提出负担女儿高三一年及大学四年的所有生活费和学费都不加思索地答应了。现在妻子很快又有了男人,我已绝望,而且按我目前的收入也无法保证女儿大学四年的学费。请问:我能否提请上诉进行女儿抚养费的变更?
我在2010年1月份离的婚,当时双方协议孩子跟我,如果现在我要把孩子还给孩子爸爸可以吗?因为他是公务员有固定的收入,而我只是一个打工一族,而我父母亲都快六十岁的人了,都需要我来养,给孩子的爸爸也许孩子以后的生活条件会好一点。如果是这种情况,法院会把孩子判还给他吗? 问题补充:关键是现在还给孩子爸爸,孩子的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可以获得子女的抚养权,男方在经济上和对子女的教育上都不是和好,想咨询下女方是否可以获得子女抚养权谢谢!
离婚一年多,女儿出生后前妻无奶水都是由奶奶带至两周岁,离婚时女方不要女儿,后面改变主意要求要女儿抚养权,她抚养女儿的条件是一次性给她二十万现金,名义上是作为女儿的购房款,前妻一直不带女儿,跟女儿没什么感情,但考虑到女儿小,没有母爱的孩子很可怜,就同意抚养权归女方,原有的两套房,两辆小车离婚时一人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