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律师你好: 我们是一家水泥厂(股份制企业)职工,由于国家治理污染行业,我厂于2013年停产,职工放假至今(跟我们没填任何协议),没有任何补助、补偿,生活资金等,不久前公司宣布破产(公司土地补偿1900万),但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金等都没给交,一直拖欠至今,我们找公司理论,领导说因公司没钱所以交不了,但实际上我们厂在停产前就把公司的很多厂房都出租了出去,租主有七八家,至今都在出租,现在领导又以补交不了为由不给我们补交,也不给任何补偿,我们找了多次劳动监察大队,区信访办公室都无果,每次与公司协调此事,公司都不配合,并一直向后拖延不办。 我们对此处的法律法规知道的少,请问我们该向公司追讨哪些合法的个人利益,该找哪些政府部门,怎样维权?我们在此感谢您的鼎力相助,谢谢。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学生,在今年9月20号应聘到西安的一家物业公司工作,初入社会,权当实习,试用期1个月,前5天没有工资,试用期满,补发前5天工资,到现在已经快3个月了,只发了9月份的工资,10月、11月都没有发,期间我借了老板500元。在11月27日我请病假,头疼,开了点药,29日去销假,老板不批,我就继续休息,在12月3
我们总公司在外地,但是我们店铺是在南京,公司不愿直营,所以找了一个托管商代为管理这边,现在这个托管商不愿再管理这边了,所以总公司那边又找了一个托管商管理这边,请问一下,后来的托管商有权开除我们店铺的原来人员吗?我们之前没有跟总公司签订合同,请问一下,我们之间有劳动关系吗?
03年进入这家企业工作到今年11月份,因11月份前几个月家庭纠纷,有时候没有请假就没去上班,公司给过几张警告书,当时本人签字的。到最后还是因为家庭纠纷公司打算解雇我,当时我自己也想走了,不过我公司同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公司协商保留我的职务并答应如我再犯错误就与我解除劳动关系。现在公司方面因为我三个月之内
如果政府机关官员私自滥用职权,调动在职职工为自己干私活,途中发生意外,致使职工身体伤残,那么这个责任关系该如何鉴定,按照法律程序评定会有哪些赔偿呢……工伤鉴定为五级
我公司2012年4月份因为工程建设需要,招聘一名懂基建的人来担任任公司基建工程部的负责人,月薪一万元,后来由于发现该名员工对基建业务工熟悉,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经过调查发现该名员工所提供的大学毕业证和职称证都是假证,工作履历也是虚假的,公司对其停职审计,关暂时扣留了2个月工资未发。现在该名员工和我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