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在北海市看中一套房,在没征求在国外的女儿的意见的情况下,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认购书,并交了五万定金。购房人是女儿名,母亲代女儿签名,也签上了母亲的名,签完认购书后,销售员告知在签合同时需要女儿的授权委托书和母女关系证明,当告知女儿购房办理公证委托书时,女儿不同意购此房不给出委托书,请问此协议有效吗?能退定金吗?
法律上有什么规定怎么划分责任? 我叫岳海林,35岁,桂林兴安人,汉族,城镇非农业户口,系岳倩父亲。自2003年 起我夫妇二人承租柳州市第十九中学校园内房屋经营小卖部并居住至今。我女儿岳倩于2005年9月19日出生,出生后一跟随我夫妇在第十九中学生活、居住,自2008年9月起至事发,就读于柳州市柳北区东方红嘉和名庭
母亲以成年女儿名字在银行存了一笔钱,后来因为某种原因,女儿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挂失方式取走这笔钱
母亲以成年女儿名字在银行存了一笔钱,后来因为某种原因,女儿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挂失方式取走这笔钱,这笔钱最终归谁?如果母亲去法院告女儿,女儿会不会负法律责任?是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母亲以成年女儿名字在银行存了一笔钱,后来因为某种原因,女儿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挂失方式取走这笔钱
母亲以成年女儿名字在银行存了一笔钱,后来因为某种原因,女儿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挂失方式取走这笔钱,这笔钱最终归谁?如果母亲去法院告女儿,女儿会不会负法律责任?是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亲生母亲和未成年孩子不在一个户口情况下,母亲替孩子签的字在法律上有效吗
您好,我和一17岁学生发生口角时双方都抓伤对方的脸部。一星期后,她和她妈来我们市场找市场里办公室的领导了,在领导的协调下我们签了协议,我陪了两百元给对方,今后双方脸部有任何问题都与对方无关,谁再肇事久负法律责任。 签字的是她妈妈签的那学生得名字,她妈妈也按了自己的手印。我也签字和按手印了。第
夫妻双方,育有二岁女儿,有先天性心脏病,最近又得脑炎,尚未痊愈。房产是婚前男方父母买的,付首付款17万,婚后夫妻共同还2万,男方父母帮其还房贷2万,现房已无贷款。女方视孩子为拖累,因此提出离婚,不要女儿,净身出户,以后不给女儿付抚养费,治疗费。怎么样才能保证男方的合法权益,并给这个无人性女人严惩! 女方
本人于2009年11月在新乐市境内购买商品房一套,开发商为河北博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为期房,签订的为认购意向书。意向书中注明交房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并说明如推迟交房按每日总房款万分之一给予赔付,赔偿期间为:意向书约定交房日至实际交房日。本人按意向书规定支付50%房款。签订时候房地产商未办理房屋预售许
保险合同投保书是妻子用丈夫的名字代签的,丈夫当时不在场,也不知情.请问这样的代签投保书有效吗?
我于一个星期前,我在某一专门从事营销的公司人员的盛情邀请下,去某市某公司开发的一个国际购物中心楼盘销售中心。他们尽力说服我购买其一商铺。我当时没带钱,并有疑虑。他们说只要缴3万元的保号费,我追问他们,什么是保号费,他们解释说,保号费是指公司在收到这三万元后,就可以保证在三个月内不会将客户预订的商铺卖
各位好:因为我不是购房地的本地人,没有社保及纳税证明,但是我认购书上签的是一次付款,那这种情况下定金退吗?
各位好:因为我不是购房地的本地人,没有社保及纳税证明,但是我认购书上签的是一次付款,那这种情况下定金退吗? 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