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2009年离婚后,将前夫名下2005年买的的房产过户到我名下,我现将房子卖出,去过户房产部门说房产证未超过五年,各种税费都要收,这样合法吗?
律师: 您好! 最近通过“链家”看中一套二手房,但是房产证没下来,房子有30万的贷款。中介告诉我的交易方式是:我先付首付款给房主(房主给我首付款确认函,和房屋的无抵押申明,并且交房子给我使用,进行物业交接),房主去还完贷款,之后拿出购房合同去办理房产证,然后和我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证已经可以办理了,
我经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 已经付了压金和首付了, 去房管所过户的时候,被告之卖房给我的人欠了人家钱,被人家告了,房产被法院冻结了 不能过户,法院要我把余款直接打到法院帐上,才能帮解冻 ,然后我才能过户 ,我现在只能去到处去借钱到法院交了钱,解冻过户后,办按揭代了款后再还给人家 不过我好像听说贷款要自己
我买了一个人的二手房,房产证面积只有43平米,但房主在和我交易时私下将面积用涂改液改成67.8平米,复印出来看不出什么问题,房主就是用房产证复印件蒙骗我,和我签了购房合同,我已支付了定金,总价30万,按照67.8平米算,是当时的正常交易价格,我与房主去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时,房管局电脑显示43平米,戳穿了房主的计划
请问一下,我4月18日 看了一套二手房 ,中介说是65平方52万 我们就交了意向金 收了意向金收条 意向金收条上写了:收到XX栋XX室意向金10000万元 ,如果在4月25日前房东同意以52万的价格成交 则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如果不同意则全额退回。上面签了我和中介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 4月19日 我用QQ和中介说:意向金转定
你好,我现在有套房转让。当时价格和转让的费用都和对方口头协商好了,对方交了定金后却一直找着某种借口和我拖着。 原因是当时我们收定金时犯了个低级错误,没有在收据里注明交易时间。现在他们就这么拖着,我的房,因为收了定金也一样不能再卖给第三方了。 我想了解下,虽然收据里没有注明交易时间,但有没有法律有申明
我想买套房子,房产证上姓名是户主的,但是土地证上的姓名是户主过世的父亲的,这样可以到房管局申报交易吗,地税可以交税吗?或者先过户在转土地证姓名可以吗?
您好,本人 有一套在福州长乐城关的房子,是1997-1998年左右从一对夫妻手中购买,当时房产证上是这对夫妻两人的名字。当年按长乐房产买卖的惯例,并未办理房产过户,而是直接签合同,并由长乐公证处进行了公证。现手中仅有当时对方的房产证,公证书以及买卖合同。由于年限已久,难以找到这对夫妻。按现行的政策无法办理房屋
您好,朱律师。本人今年的六月份在韶关购买一套二手房交易,房屋是新建未取得房产证的毛坯房,房款总款是52万6千然后加上装修保证金之类的费用22220多。因为本人对房产交易细则问题了解比较薄弱。当时签收合同的时候中介把交易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都选择为买家负责,但是当时中介只是跟我提及一些过户的什么办理银行贷款费用,
我想购买一套房产证还未办出的房子,想请教一下卖方要提供什么有效证件?合同应该如何签订?如何办理公证?我会面临什么风险?不吝赐教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