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于06年拆迁,当时签定的协议我选择的是54M的房屋,去年回迁时因房屋的楼层等原因我和开发商签定于今年11月回迁,签定后开发商出具一张写有哪栋哪门和哪层的小票,今年到期后却被告之原来我所要的房屋的面积现在为64M,而且是整个门洞与其他门洞全部颠倒(原一门为64M二门为54M),开发商不给任何说法直接要求2个门洞兑
我妈妈是北京知青,2005年才将户口迁回北京,落户在我舅舅家里,同时我和哥哥的户口也一同迁回。但我们一直在北京没有住房。如果舅舅家的房子拆迁,回迁面积会考虑户口上人员的因素吗?特别是知青返乡这种特殊情况。 对于这种历史遗留问题,可以向哪些部门进行申请或咨询呢?
买房子,款付一半,只打了收款条,没有签合同,发现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与买房成交的面积严重不符
经过亲戚关系,买一处院落,当时亲戚直接价钱讲到2800平米共125万成交。因为是认识人有人情在,没有看房照和土地使用证时付款45万(其中5万为定金)。卖家打收款条内容如下:‘今收到购房款四十万元整,署名,年月日’。当卖家收到45万后,房照和土地证拿给买家复印,买家才发现土地加房屋的有证面积为九百平,其它面积均为
我家的回迁房比应该得到的补偿面积多了5平,如果多出的面积不超过3%是不是属于合理超出面积?这部分面积的房款应该由回迁户自行承担?若超出了3%的面积,回迁户有没有权利拒付这部分房款?是不是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这部分房款?
我家的房产证上的面积约160平方米而实际房屋占地面积约120平方米,如果按照房产证上的面积说的话我家邻居的房屋占地也是我家的,可是邻居家也有证,并且并没有占到我家的地。这是怎么回事。请问我家的证有效吗?
我是洛阳人·家住邙山镇 今年我村要拆迁开发成经济适用房 现在拆迁办开始量住房家人看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时 发现用地面积不符 我家是80年办的证用地面积是212平方并在当年建成住房 在94年清宅时把用地面积变成了134平方米有79平方在虚线外 我的住房在虚线上 我村这种情况有好几家 拆迁办工作人员说79平方是不确权面积不
合同上是64平米,但是回迁房只有61平米,相差了3平米,开发商给补了20000块钱,但是这个地方的房价是24000.请问这样合理么?是不是应该按照市场价来补面积?谢谢
我家的回迁房比应该得到的补偿面积多了5平,如果多出的面积不超过3%是不是属于合理超出面积?这部分面积的房款应该由回迁户自行承担?若超出了3%的面积,回迁户有没有权利拒付这部分房款?是不是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这部分房款?
你好!我有一套平方,于2007年被开发商拆迁。协议是拆迁后房屋置换产权,协议上是给的一套二楼107平米住宅楼,50.4平米的门店和18.5平米的车库。到2011年已基本完工。二楼的住宅楼已兑现,只是门店给盖成上下楼了,开发商让拿二楼的钱,二楼是120平米左右,没有阳台和窗户。车库也没影子,现在开发商要这个门店的二楼每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