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回迁的面积与签定的不符
回迁的面积与签定的不符 我家于06年拆迁,当时签定的协议我选择的是54M的房屋,去年回迁时因房屋的楼层等原因我和开发商签定于今年11月回迁,签定后开发商出具一张写有哪栋哪门和哪层的小票,今年到期后却被告之原来我所要的房屋的面积现在为64M,而且是整个门洞与其他门洞全部颠倒(原一门为64M二门为54M),开发商不给任何说法直接要求2个门洞兑换,但是兑换后我家是靠冷山的房子,请问我是否可以要原来签定的房子(就是现在是64M的),如果可以我需要怎么做?缴多少超出面积款?如果不可以开发商(是国家土地储备收储中心)强行兑换我们的房子是否属于严重违约?应该给我们什么样的补偿?请说明相关的法律依据。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无奈啊(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08-11-21 0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