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方机动车撞了对方非机动车:我由南向北行驶,对方原告骑电动自行车与我车相撞,致 使两车损坏。原告受伤。对方是一50多岁的人,事故发生后我主动报警并打120急救车。后交通队判定事 故责任:我方次要责任。对方原告负主要责任。 现对方原告已出院,没有与我直接进行协商赔偿事谊,就起诉了一民事起诉状于法院。把我和保险公 司都起诉了。(我车已上全险)我车也被撞坏。 现诉讼请求如下: 1:要求判定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 ,住院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还有伤残赔偿金(现在刚在鉴 定过程中) 2.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这人出院诊断如下): 中医诊断:左锁骨粉碎性骨折 气血淤滞 筋骨损伤 西医诊断:1左锁骨粉碎性骨折 2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3左尺神经损伤 4脑外伤后神经反应 5头皮下血肿 请问律师大人: 对于原告现在这份起诉书,我应该怎么办?1 他所说的这些费用都有什么标准?尤其是交通费我 实属不能明白:因为他毕竟是骑的电动自行车,而且已是上年纪之人,并非工作族员,何来的交通费之说 ? 2再者:在送与他进医院之时,都是由我先支行垫付的,后续他付。 请问这伤残鉴定是如何规定的?赔偿金额又是怎样规定的?我现在就等着开庭就行了吗?还要准备些什么 吗?应该如何办才好?倘若他提出的要求不合理怎么办?
08年11月21日我亲属在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车闯倒后逃逸,又来一辆车从我亲属身上压过致使我亲属死亡,经公安机关调查第一车无法查到,责任认定第一辆车负主要责任,第二辆车负次要责任,我亲属无责任。现在第二辆车保险公司应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一方当事人在事故认定后迟迟不肯提供工资证明等资料,我能否到法院起诉,如果能,该如何诉
我于2010年初开车与一骑轻便摩托车的夫妻发生侧撞,事后在交警事故认定前我为对方提供了全额的医药费等费用,事故认定为:对方(男摩托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无照驾驶,摩托车无牌照,逆向行驶),对方(摩托车乘坐人,驾驶员之妻)我负次要责任(未保障道路行车安全),在事故处理至交警部门调解时,对方当事人迟迟不肯提供
我侄子去年十月被车撞死,至今没有下达最后的事故责任认定。请问1:我们现在可以起诉肇事司机要求民事赔偿吗?2:这个起诉有期限吗?
交通事故中,我负次要责任。请问我垫付的医疗费结案时保险公司是直接付给伤者方吗?
我的小车和摩托车相撞,我负次要责任,我车买了全险,摩托车无保险。现在伤者还没有出院,医疗费估计总共要17万。我垫付了6万。我想请问律师结案时保险公司是直接把钱拿给对方吗?不会结果我吗?我出的钱找谁要啊?(今天我听保险公司一位负责人说,结案时如果对方不服交警调解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就会让保险公司直接把钱打
交通事故中,我负次要责任。请问我垫付的医疗费结案时保险公司是直接付给伤者方吗?
我的小车和摩托车相撞,我负次要责任,我车买了全险,摩托车无保险。现在伤者还没有出院,医疗费估计总共要17万。我垫付了6万。我想请问律师结案时保险公司是直接把钱拿给对方吗?不会经过我吗?我出的钱找谁要啊?(今天我听保险公司一位负责人说,结案时如果对方不服交警调解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就会让保险公司直接把钱打
我的轻型货车和摩托车发生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当时有两人受伤,出于人道主义,我积极的处理此事,花了好几万,事故责任是各半,请问应该赔偿额度是怎样划分的?
晚上,我朋友开摩托车载我去玩,在二级路(没有路灯)上撞上停在路边的多功能拖拉机,而拖拉机未放置警告反光标识,及所载货物超长超高超宽,货物遮挡尾部灯光.造成我朋友死亡,我重伤.交警做的事故认定书:我朋友无证驾驶未走机动车道负主要责任,拖拉机司机负次要责任.现在就我进医院花了一万三.而拖拉机司机无力支付,像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