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在倒垃圾时,刚倒完,从2~3米高处落下,造成头伤失血过多,肋骨断八根(年龄59岁,男性)。因倒垃圾处没有防护措施,转弯不好转,晚上灯光昏暗,脚踩空而落下。环卫部门有签集体意外保险合同(内有名单),最高保额16万元,具体合同内容未了解。目前已花费六万元,仍在治疗中,环卫部门拿三万元打欠条,说等出院后自己向保险公司申请理培再还,保险公司说等出院后各种手续证件齐全再申请,还要看是否为理培范围,若二米以上落下则为无理培。此种情况环卫工人该如何请求帮助?
我有一宗土地,已办理了合法的土地证,但却被他人占有,并在上面违章建房销售,现我已诉讼到法院,但现在法院的审理期间,他们仍不听劝阻,继续施工,我们多次劝阻,并向法院反应此事,但都没有阻止成功,我们无奈,只好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但是法院却不同意先予执行,法院的这种做法对吗?谢谢! 我们可以要求法院查封施工现场,责令他们停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08年10月份左右我准备创业,向北京一个朋友陆陆续续借了两万块钱,因为我和那个朋友关系关系比较好,也没有写什么借据,有的钱是当面给的,有的是他委托另一个朋友用他的中国银行网上银行转账给我,2008年12月份我去北京前筹备了两万块钱,到了北京在他家居住了几天,并把2万块钱现金还给了他;2009年5
各位律师您们好: 本人代母亲咨询有关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我母亲经过住院治疗出院后经医生证明永久性听力下降一事可否要求索赔。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肇事人付全责,我母亲无任何过错。司法鉴定书的结论为:被鉴定人系因交通事故钝性外力所致颅底骨折,脑震荡,头皮血肿,左耳感音性耳聋,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其损伤程度未达到
我朋友2007年租用某公司的土地,合同期是五年,在该快土地上自己建平房五间,面积约80平方米,合同到期后,这家公司没有再找我朋友续签合同,2009年该快土地被国家征用,要我朋友搬走,但是由于没有给任何补偿,再加上还有这家公司的几家员工也没有搬走,所以一直到现在,前些天我朋友收到法院的传票,说被另一家公司告上法
2009年5月我通过法院拍卖竟买土地一宗,2011年3月取得了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但至今这宗土地却被他人非法占有并在上面违章建房销售.至使我无法实际取得土地的实际权益,请问拍卖土地的法院是不是应该对非法占有人实行强制执行呢? 谢谢!!
请问我原来在酒店上班,因客人没有登记就进了房间,后来被派出所查到,我被带到派出所做了笔录,照了相,按了手印,也交了罚款,请问这样会有案底吗?会对我以后照成什么问题吗?什么时候才会消除啊?好像有派出所系统里有记录了,这样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