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09年按揭贷款买房(首付50%,明年按揭完成),11年4月收房装修,计划近期拿结婚证,房产证还未办。
问题:
房产证、结婚证办理的先后是否影响房产的归属?
很多老的资料显示,拿到房产证的时期决定房产的归属,即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方式购房,房产证办理完毕之时,若夫妻两人未结婚,归属个人,已结婚则归属双方共有。
近期,新婚姻法公布,一方婚前买房,无论是否按揭,都归属个人,那么这里的婚前买房的依据是购房合同还是房产证呢?
补充下:
如果婚前未办理房产证,婚后办理房产证时,要求房产所有人为个人,即只有1方名字,是否归属个人呢?
我和老公先按揭购房,虽然是首付是共同出资,但是购房合同上是他的名字;购房合同签定之后才去领的结婚证,现房证下来了,是他的名字,请问在新婚姻法中房子的所有权都只是他的吗?
您好,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了。我和老公结婚三年后即2007年在成都购了房,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当时首付12万是以现金支的,这12万也是我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资金,但当时出资时没有相应单据说明是哪个出的钱。按揭后一直是我老公用他的工资在还款,我的工资家里。请问,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了,是夫妻平分房产吗?现
结婚后,买的第一套房产,男方首付,写的是男方的名字。5年之后卖掉了,随即买了第二套房产,是用第一套的房款继续做首付,房产证都是男方的名字,我们夫妻都是共同还款人,那么离婚的话,这二套房产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外地户口,我老公是北京市户口,在我们恋爱期间他申请了北京的限价商品房(两限房),当时是首付10万都是由他一人支付的,贷款为30年,我们于2011年出领了结婚证,之后房子由两人一起支付,我想请问,我的这种情况,可以去在购房合同还是什么有效的文件上增加我的名字吗?具体怎么操作?怎么办呢?
我们在结婚2002年前买的房,一次性付清了房款,都是我家出的。于2009年过的户,过户的时候写了两个人的名字,请问离婚的时候应该怎么分
8年前买的房子发票写的亲叔叔的名字,现在想过户和办理房产证。 请问:1/过户怎样可以省钱 2/现在办房产证缴税是按8年前发票上的价格交呢还是按现在本地平均房价 来交?
2010年5月我和老婆结婚,当年10月在成都按揭购买一套二手房房,当时因为我在外地,老婆就找公正处出具了一份单身证明,相关产权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首付是双方共同出资,按揭一直是我本人在出资。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房产的所有权该如何分配
我在婚前已自己名义买的房子,有50%房贷,结婚后还要继续还,请问房产跟我老公有关系吗?现在还没结婚,需要让他写个东西说明房子以后是我一个人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