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试用期中辞工申请离职是9月30日,公司批是10月7日17:30分离职,请问那我10月1日到5日国庆假我有没有工资领,10月6、7日有上班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我在一家日企工作,平时工资按一个月26天(周一到周六每天9小时)计算有固定工资2200,另外加上全勤奖50+年资100+生活补助100,现要申请合法产假,请问公司应该如何计算工资给我才合理?
我们公司是每个月25号发工资,我5月14号的时候由于连续三天有事向公司领导电话请假没打通电话,但在第三天的时候接到电话说我连续三天旷工算自动离职,还说我4月份工资也不会发给我,这是怎么回事呢,我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我在今年3月23日工作时受伤,已经做了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正在办理中,医生说至少需要有3个月的疗养锻炼。因为公司发放工资要扣押一个月,所以今天才是发放4月份工资的日子,公司说养伤期间没有工资,做法合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