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2010年12月3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前海买了一套34平的房子,预售的.2011年10月底入伙.按购房的价格算每平米单价2.1万,不到2.2万.今年5月1日,我市上调普通住宅的单价标准,南山区2.2万以下为普通住宅,适用税率1%.可是南山地税局说我是5月1日前购买的,不能按2.2万的标准算,应该交3个点.请问象我这种情况,应该交几个点?如何申请1个点的契税优惠?谢谢!
在县城我有一个楼。在2009年末我用公积金在大连购买了一个98.99平米的楼,契税是按多少缴纳。那位律师帮我回答一下。谢谢
我是上海市宝山区的,09年2月买房,(预售合同和发票日期)09年9月得房,房产公司09年2月登记,我没收到交契税款通知,现在交应该按1.5%还是3%。 我希望能有明确的政策文件提供
2010年4月签订的购房合同,契税由开发商代缴,开有收据。2011年8月通知我让自己去房管局交契税,说是因为我银行贷款批下来的时间太晚造成的。我去房管局交契税,要滞纳金,请问这样产生的滞纳金应该谁来负责?注:银行下款日期为2011年5月。另外请问契税产生滞纳金的开始计算时间是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还是银行下款之日?
之前有一套房子,商业贷款,未还清,2004年购买的,不足90平; 2009年8月购买了第二套房,也是商业贷款,不足90平; 第二套房子2011年8月才可以办理产权证,足足拖了两年 现在二套房契税升到3%了,我的第二套房子还需要补交契税吗?
我户口在农村,在市里买首套房116.9平方,购买时每平方3220元,首付11万左右,贷款26万,现在要交契税,说是不按合同价算契税,而是按市场价计算契税,这样算有问题吗?契税税率是不是2%?
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求购房人交齐维修基金和代收契税,明白地说就是套取占用资金,购买人有权拒绝交吗?应该由那个部门来管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