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房200多平,土地证和房产证齐全,是商住门点房产证2000年以前的,18米左右迎街面,位置不错,去年8月说是棚户区改造给了评估报告,评了80平门点,剩下为住房,比房产证上少10平左右,可是我们有5间门点,后面40平是住人的算是住房吧,我们房产证上写着180平建筑面积没写多少商业多少住房,其它为院,可是我们200多平全是建筑面积,已经商业利用了7,8年了,其它家的院也给算建筑面积了,只不过要钱了,我们只想要门点,这样的话不在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算不算违法建筑,门点面积怎么算,多谢了。
我们镇江城市老城区改造拆迁过程中,对自建房的政策认定。 (一般我们这里老城区,几乎家家有自建房(有的甚至很多年了),现在拆迁过程中对这些自建房的政策是不是和有房产证的房子一样?有什么法律或法规或一些领导的讲话中提起.) 对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对强制拆除的条件是什么???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为了牟利,违法建造门脸房,隐瞒违法建筑的性质,将门脸房出租给我,以合同到期等等理由为名中断租赁关系,造成我无法正常营业,最后该门脸房被综合执法以违法建筑拆除,使我经营的商店受到无法挽回的损失。我才知道门脸房是违法建筑,为什么教育局违法牟利没有任何损失,我没有违法却损失惨重?教育局是
我从2011年6月23日开始在公司上班,到2011年7月1号签了3年的合同,试用期是3个月,到2011年9月26日下午正在上班时,被通知说不用上班了,工资到27号下午才给,请问下这种情况需要补偿我多少工资,还有就是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就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补偿我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啊?如果需要请问下我在劳动法哪条里面
该建筑是十多年前一个外村人通过贿赂村支书,以附房名义建造的,没有任何手续,当时我家就多次反对,还跟村委会进行多次交涉,由于以为连村支书都允许他建造,不知道他是违法建房,所以在无奈之下他的房子建成多年,在我学校毕业以后,我向城建和信访部门反应,他们都以年代久远或者2005年以前建造的违章建筑为既成事实为名
公司股东二个,一个出技术,任总经理,一个出钱,任董事长,注册资本1000万元,今年四月,董亊长首期200万元现金注资取得公司营业执照,实收资本200万元,钱用在科研设备购置与发工资,;七月,总经理同意借款现金800万元,增资800万元,执照实收资本上升至1000万元;后还800万元,利息4,5万元总经理签字同意;九月份董事长又注入现金50万元,
2008年我在高新区建有1000㎡的厂房,有当地村委会的批文,现在高新区行政执法局认定我的厂房是违章建筑,要求无条件强制拆除。行政执法局的做法合理吗?他们的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