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资本罪认定及责任划分问题
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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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注册资本金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罪名。该法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你提供信息尚不足以认定为抽逃资本,实为公司僵局,可走法律程序解散该公司或采取其它方式解决争议。如需法律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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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涉嫌虚构注册资本罪,可以委托律师陪同自首,然后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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