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高层住宅的业主,今年上半年即六月份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电梯使用费按建筑面积收取)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当时因一时糊涂同意调解,时隔半年后,物业公司仍按建筑面积收取电梯使用费,而吉林市发改委早在2007年就有规定按常住人口和楼层系数收取的。现在我想反悔,可以吗?
如不能反悔,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高层住宅小区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在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电梯使用费按建筑面积计价收取每平方米每月0.5元,但是当地物价部门早有文件规定应该按小区常住人口数加楼层系数分摊,本人曾多次找到物业公司协商电梯使用费一事,都是以目前都是按建筑面积收取为由而拒绝,现在又发现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
我于2008年5月在小区购买购买楼房。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时,开发商说没有前期物业,所以没签前期物业协议。该小区所有住户都没有签。《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为2008年12月。 2009年2月有物业公司进驻小区,说与开发商在2009年1月20日签订《前期物业合同》。并一直没有出示《前期物业合同》,至今没人看到过。五物业公司
我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小区已经交付业主5年多了,基本上户主都在使用中,但是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我想是物业管理公司不愿意成立),现在物业管理公司开始乱收费,绿化和安全措施越来越差,服务态度也不是很好,我个人想跟物业管理公司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的法人可不可以是同一个人? 2.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后面负责人和联系电话发生了置换这许可证算不算一份合法的许可证。 3.我物业中因为物业管理处多次疏忽处理问题,导致我家里全部进水多次,导致墙体发霉,我可不可以找物业管理公司赔偿。 4.小区交楼六年多了,物
有人匿名用本人姓名办理了《CDMA担保租机入网协议书》,约定当事人用原告的CDMA手机,合同第一条约定“协议期限为24个月,话费消费额度为2880元”第二条无;第三条约定“在协议期限内不得离网、退网,必须按时交纳话费,否则视为违约”:第四条、第五条无;第六条约定“在协议期内违约或协议结束后未达到所承诺的话费消费额
物业公司因我以不属于物业服务职责范围内的不当理由拒绝缴纳三个月物业费为由将我提起诉讼。我取得了如下证据:1、刚接手的新物业苗木管理人员,告知他们刚进入接纳我小区的苗木管理时小区内苗木半年未经整理的情况并录制了下来作为证据。2、小区内的绿化一直没人护理,导致杂草丛生,作为业主自己拔草,有其他业主签字为证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所住的房子是顶楼,渗水潮湿现象比较严重,多次要求小区物业维修,他们简单处理一下,跟我说大额维修要业委会同意才能大额使用维修基金,但是我们小区太小没有业委会,也就是说我的维修问题不能解决,从2008年开始我多次提出也没用,所以拒交物业费,物业把我告上法庭,要求我交3198元的物业费以及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