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基本工资、异地办公、拖欠加班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得到经济补偿.现在提出是否已过时效???
1. 降低基本工资,我该怎么办,可以劳动仲裁最要会损失吗? 在北京的一家公司工作了5年多,签订了北京劳动合同,目前有效期至2012年7月。每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需要填写工资标准处公司都没有填写具体金额(一直空白),但写有“按xx公司的现行薪酬制度执行”,劳动合同中没有详细准确填写工资金额及工资的构成,写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但是有每月工资条(显示基本工资5000元)及公司盖公章的工作收入证明(原件,详细写明月收入基本工资每月5000元)。一直以来每月的工资是由基本工资一项构成,每月的工资条同样这样显示:基本工资5000元、绩效工资:0元,岗位工资:0元。社保、住房公积金都是以基本工资为基础缴纳得相应金额。 目前公司表示为了发展,今年4月公司告知要实行新的绩效改革。工资结构变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但调整后的工资构成里的基本工资变为了2500元,远远低于我们原来的5000元基本工资。公司的理由为劳动合同中工资标准处,签订的是“按xx公司的现行薪酬制度执行”,由于业务发展需要降低基本工资是可以的。但我认为可以接受公司的奖励制度,工资变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但不接受降低基本工资。我认为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中签署的“按xx公司的现行薪酬制度执行”中的“现行”是指已成事实发放5年的基本工资(全额工资),一旦降低变违背了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 但此新的薪酬改革的政策直至目前公司都未给我看过。是在告知我的当场要求在变更“薪酬单”上签字确认,我没有接受。当场要求公司把新的薪酬改革方案给我看,公司表示我个人没有权利看此政策,只是当时口头告知变为上述所述情况(此制度没有公示告知)。 由于每个人在公司在职位、薪酬不同,目前已有很多同事同意签字认可了新的薪酬方案(改变基本工资)。但我本人始终没有签字认可。但在5月发放的工资中公司已擅自将我的基本工资变为了2500元/月。找到公司领导被告之这是公司的决定不用通过我个人同意,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发展来变更员工的工资。 我认为此政策不是全体员工都参加的制度,也一直没有全体员工讨论、全体员工确认、向全体员工公示等一些环节。从口头告知部分条款中得知新的薪酬方案,“主管级以上的绩效工资已包括国家法定假日、周末、平日等全部加班费,专员级加班费是按每小时6元给加班费。”等条款。 2.异地办公,可以追要补偿吗? 工作5年多,每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只明确了公司注册地点在北京。但实际上我在北京只工作了1年就被调到公司的集团总部(外省市)一直办公。公司没有因更改了办公地点给员工补偿,但在更改了办公地点后,本人又实际与公司续签了几次劳动合同,现在我可以追要补偿吗? 3.2006年入职初期(半年)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给我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 社保由于本人再入职前为个人缴纳北京市社保,由于公司未缴纳导致此期间的社保是从本人存款账户划转费用缴纳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但在2006年之后我又与公司陆续续订了劳动合同,我现在能追要2006年的损失吗,怎么要?住房公积金能一起追要吗? 4. 2006年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但入职后第三个月还是发放了试用期工资。 当时找到公司,被告知错发了工资,让我个人承担损失,由于是弱方当时只能接受,但未有任何签字等凭证。在2006年之后我由于公司陆续续订了了劳动合同,我现在能追要2006年的这一个月试用期差额的损失吗? 5. 过了公司内部规定的2月加班有效的规定,我现在能追要加班费补偿吗? 公司内部规定加班不给加班费,但可以在2月内安排调休,过期作废。去年第三、四季度由于工作量突然加大,2010年7月至12月期间产生的加班未支付加班费及安排调休,产生加班200个小时(含平日、休息日、法定假日的加班),时任业务领导根本不法安排调休,时任业务领导对我的累积加班时长做了签字确认,同意了我的可延期调休的申请,确认时间为2010.12月。今年年初公司来了新的业务领导,对于加班的处理上一直口头上推脱,在4月份的邮件中告知本人的加班可向人事部要经济补偿。找到人事部却让我找业务领导商讨。现在业务领导已“改朝换代”、实行了新的薪酬改革及人事部认定我的加班已过期作废为由拒绝我的调休及给加班费的请求。(留有当时历任业务领导对加班认可的签字原件、时任领导认可的延期调休申请原件、现任领导的公司给与经济补偿的邮件)我现在能追要吗? 鉴于公司以上公司的几点违约行为,我现在能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给予4个月的经济补偿(08.01.01起至今)吗?。 2006年至2008年1月1日按“老”的劳动法我能到什么情况的补偿,望大家能够告知,万分感谢!
合同快要到期公司要降低工资我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吗?
情况1: 公司目前效益很差,上个月通知所有的人要进行工资调整,并要求我们签工资调整的补充协仪(实际上变相的降低了我们的工资),同时前一个月的工资按照新的工资调整已经发到我们工资卡上了,我们以书面的形式表示不接受公司的工资调整,于是公司过了一周又补发原始合同约定的工资差额,并且说给我们一个月的时间
我1994年进入锅炉厂做销售工作,2003后待岗在家至今,待岗期间未发生活费,2009年工厂转为房地产,公司给较低工资300元要求上班,我被迫提出解除合同,请问我能争取什么?1公司未给我应给的业务提成,2 待岗期间的生活费,3公司从1999年未交保险,4,我现在提出与公司解除合同能得到08年以前的经济补偿吗?年限如何算?5公
本人几年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得到经济补偿.档案拿到个体科,几个月之内又调转到新的单位上班.
之前的工龄得到承认,并且在工龄工资上得到体现,今年这个单位裁员,经济补偿只能得到这几年的.以前的工龄却得不到补偿,原因是我的档案曾经拿到个体科,这件事情应该如何解决?
请问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是否得到经济补偿 我是2004年7月签定的实习合同,2005年7月签定5年的正式劳动合同,2010年7月31日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请问能得到经济补偿吗?如能得到,补偿金额应怎样计算?谢谢!
在试用期期间公司无正当理由要求我离职,这算违法中止劳动合同么,我能否得到2倍的经济补偿
公司在我试用期即将结束时通知我离职,没给理由(公司实际上是项目都基本完成了,没任务了才要求解除合同的,典型的卸磨杀驴)我要求给我理由,公司的勉强解释:你们办事处不需要这么多人,你的表现不太符合公司要求,还说试用期期间要求离职不需要理由的,就是不合适,这种中止合同的做法在法律上算合法还是违法,我能否得
你好,我是99年与一家公司签的合同,到今年八月底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已经办了辞职手续,请问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还要哪些证据,谢谢律师。
我在公司工作已经超过十年,请问我跟公司提出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辞职跟我提出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
我在公司工作已经超过十年,请问我跟公司提出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辞职跟我提出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11月11日,申请写加班单,上司不批,且用纸砸申请人,所以次日上司,公司无故将劳动者所用电脑锁住,并未告诉当事人,且以此为由,0解雇此劳动者,请问合法吗,我是去年3月进公司的,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我未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我也没有任何加班工资,现在公司裁员我能得到补偿吗
我在公司工作3年啦。我也没有和公司签过真正的劳动合同。假合同倒是签过2次。在此3年间没有任何加班加点工资。节假日也没有双倍工资,而且请假还扣工资。现在我手中也没有什么证据,就只有工资表一张,上面考勤搞得每个星期天和周六都是双休。实际都是上班的。。。。。。。现在公司不怎么景气啦。碰到裁员。我主动提出辞职
降低基本公司、异地办公、拖欠加班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得到经济补偿
1. 降低基本工资,我该怎么办,可以劳动仲裁最要会损失吗? 我在北京的一家公司工作了5年多,签订了北京劳动合同,目前有效期至2012年7月。每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需要填写工资标准处公司都没有填写具体金额(一直空白),但写有“按xx公司的现行薪酬制度执行”,劳动合同中没有详细准确填写工资金额及工资的构成,写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