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1日,我通过“连云港市人才网”应聘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县支公司工作,从事“人伤跟踪”、“诉讼台账登记”岗位。2011年7月14日该公司单方解除了我与该公司之间劳动关系。我在该公司工作期间,该公司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费,还曾经安排我在休息日加班8天;并且,该公司一直没有给我发工资,直到2011年7月14日才一次性给了我3000元的“实习费用”(我并不是在校学生)。 然而,这个公司很无赖,对我主张的事实情况一概予以否认。不过,我手上有两份证据:一是该公司发给我的工作牌(上面没有该公司的公章),二是东海县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一份(上面有我作为该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代理该公司出庭应诉)。 为此,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县支公司支付“二倍工资”、“代通知金”、“加班工资”、经济赔偿金和补缴社会保险费。请问,我的主张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四年,08年起没有签过劳动合同,今年公司因经济效益单方面降工资百分之五十,但有缴纳保险,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支持得到双倍工资补偿,辞职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
请问:你认为该花园业主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南京市某城市花园的规划设计要点要求,按机动车0.2车位/户配建停车库。小区建成后,3栋楼下建有连片整体的地下车库,共有59个机动车位。开发商在售楼时曾承诺小区配建地下车库供业主停车。但业主们入住后,发现开发商已经卖掉其中的37个,剩下的车位被小区物业公司以每月250元出租出去了。据查,开发商已把该花园的所有土地
申请事由: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章里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该用
情况是这样的:我父亲在一家工厂上班,有三四年了吧!由于是老员工就多包了几样活!想多赚点钱!可一个人有忙不过来!所以让我母亲去帮忙!就口头给老板说了一下,老板同意了!没有签合同!现在母亲在那工厂也做了一两年了!就在上个月!由于机械故障,就用手去处理了一下,结果把左手的中指和食指的前一关节压断了!现在在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5年营业员,除了第一年签了劳动合同,后面一直就没签过,但在我工作的第九个月开始帮我缴纳社保等,但现在公司说我做账不规范,视同作假帐,要求我自己提出辞职就不追究我的责任,且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就扣发我的效益奖金,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提出辞职,是否可以得到双倍工资及失业保险金的赔偿。 一式两份
我家在1980年开垦六亩左右荒地种水稻,2007年政府征用 植树10年合同,村委会给我家很少的赔偿。如今国家在此长期征用这块地。钱已拨到村委会,但村委会不同意给我家,请问我家是否有权得到占地补偿款。...
大家好,我现在合同未到期但我想辞职请问根据最新的《劳动法》我能得到经济方面的补尝吗?辞职后我是否可以
大家好,我现在合同未到期但我想辞职请问根据最新的《劳动法》我能得到经济方面的补尝吗?辞职后我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农转非后农田耕地的使用权是否还有,如果10多年以后征用土地是否还可以得到补偿?
您好!我原户籍是四川重庆石桥的,最近我办理了农转非,原房屋已给予了补偿,农田的征用费没有给,问了上面说还是和原来一样留在哪里的。没有书面的东西给我们,不放心。所以请问:那么农田耕地的使用权是否还有,如果10多年以后征用土地是否还可以得到补偿?
您好,请问试用期内公司以彼此合作有差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您好!我于8月1号在广州某公司办理入职,签了合同,试用期3个月,因该公司工作制度不完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不明确等,加上我的直接主管给于我的工作也没有明确的目标,并且变动性大,比如某店铺生意不好,你应该赶紧把它业绩做好这样的工作要求。到现在想以彼此合作有差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我是否可以要求补偿? 并且也
前些天在电视上看到广州豪门打火机厂商招加盟商,只要投入几千元就能轻松加盟,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个骗局,还有就是在电视台播的广告可信吗?有没有法律方面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