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余姚打工是下班回家路上,发生交通意外,肇事者虽然当时被抓,但在受害者抢救,生死未卜时,警察在受害人家属面前强行将肇事者放走,经抢救受害人致使为三级残疾,受害人家中有两个孩子,一个读大学,一个读高中,经济十分困难。肇事者跑了,不知去向,警察这么做,是不是也要负法律责任。
我亲戚2010年11月份晚上7点多骑三轮车回家途中被一辆无牌翻斗车撞倒后死亡,该车逃跑过程中强行拐弯又将一车撞毁致车上一人死亡后逃逸。直到2月份,在刑警交警共同努力下才将肇事者捉拿归案。因两位死者分别30、31岁。都上有老下有小,当地法庭开庭审理时核定两家应赔偿总额人民币100万元,六月底又进行了调解,肇事方家属
两方顺道而行,小车撞上三轮摩托车。导致三轮车上的人重伤残疾,大腿断裂。三轮车司机没事。小车车辆肇事逃走,车牌号被记。三轮车司机报案后,交警大队赶来,伤者抢救后。由于交警配合抓获肇事人员。由交通认定书认定双方都有责任。医疗费用双方该如何承担?三轮车司机有什么责任?肇事逃逸者应该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行人横穿高速公路,被撞身亡,肇事司机逃逸,后自首,现被刑事拘留?司机是否可以起诉高速管理管理局的失职
行人横穿高速公路,被撞身亡,肇事司机逃逸,后自首,现被刑事拘留?司机是否可以起诉高速管理管理局的失职责任
驾驶员 肇事逃逸5年了,现被抓,赔偿是按照当年的情况(子女还在读书),还是按照现在的情况赔偿(子女现已工作),死者户口为农村户口,但一直在常州镇上打工(已有2-3年),是按照城镇户口赔偿标准还是农村户口赔偿标准? 司机当年用的牌照是套牌,我记得法律有个从轻从旧的原则,这个案例该适用以前的条列,还是2011年的
在2003年我借公安局的车出去玩,途中肇事有一名男孩重伤。事发后公安局领导找单位司机来顶替和赔偿当事人,我属于肇事逃逸吗?如果是追诉期是多久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环卫工人工作时被车撞死,肇事车逃逸后被抓获,环卫队和肇事司机应该怎样承担责任?
我母亲是环卫队的环卫工人,下午三点左右在路边正常打扫时,被后面的车撞倒,倒地后手里还握着扫把,后送入医院抢救,因为撞飞后是头部落地,伤势严重,于次日凌晨6点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当时逃逸,后经交警队事故科侦查(也可能是司机在三天后自首),将肇事司机抓获拘留,因为事情没有得到处理,我母亲尸体一直在尸检中心
环卫工人工作时被车撞死,肇事车逃逸后被抓获,环卫队和肇事司机应该怎样承担责任?
我母亲是环卫队的环卫工人,下午三点左右在路边正常打扫时,被后面的车撞倒,倒地后手里还握着扫把,后送入医院抢救,因为撞飞后是头部落地,伤势严重,于次日凌晨6点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当时逃逸,后经交警队事故科侦查,将肇事司机抓获拘留(也可能是司机在三天后自首),因为事情没有得到处理,我母亲尸体一直在尸检中心
一亲人在高速路上驾一半截车拉两位亲人,因疲劳驾驶睡着后与在路上停留的大货车追尾,当时大货车上的司机也在睡觉,但打着双闪灯。致使两亲人死亡,司机即是车主.问:1.两个车主责任如何划分? 2.肇事司机对这两个亲人及整个事故将承担哪些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