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号我经某集团公司人事部门招聘到其子公司并签订了一份5年的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合同中有写明适用起止时间,按说试用期7.15号已经过去,但是在8月份的工资中,7月的后半月并没有按转正后的薪资给付,这其中公司也没有对我试用期的工作有过任何书面或是口头的评价,我8.6号向公司提出书面的转正申请,公司一直没有答复,在9.28子公司人事通知我办理离职手续然后去集团人事部门报到,但是公司也没有跟我沟通过,也没有书面的通知,我是通过猎头公司进入这家公司的,当时面试的时候就是谈好在其子公司任职研发工程师职位,请问就此事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权益,另外我的合同上该公司和劳动部门盖章的位置没有盖章,负责人事的就把我那份合同交给了我,我不清楚一式三份的其它两份是不是也这样,这样的合同算不算已经签订合同呢?
昨天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说最近受经济危机影响,公司要裁员,让我做好心里准备。 我现在是对合同方面的法律一无所知,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做,自己有什么权利,如果被辞退有什么样的补偿? 把我的情况和你介绍一下。我是07年4月入职的,随后签订了一年的合同。我的基本工资加补助是1000元,以为我是做业务的,
我半年的试用期,目前还在试用期内。 由于经济大环境的不景气,公司决定中止与我的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中止与我的合同,必须上报市劳动局,所以公司劝我主动离职,我没有答应。 公司现在同意和我协商解决。 愿意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请问:公司给的赔偿金够数吗?或者说公司这么做合法吗?
你好,我是一名出纳人员,我入职之前签了一份入职协议,我现在是试用期我想不干了,我今天交了一份辞职报告,领导给撕毁了,我没有证据我交了。我该怎么办。明天我在交一次,领导未撕毁,他一直不找人和我交接我可以在我交辞职报告10天以后自动离职么?
你好!我是长沙一家大型公司的财务人员,2010.4.16进入公司并签署了2个月的试用期合同,正常转正是2010.6.15,但是人事部门一直推脱说公司领导事多,这个事先缓一缓,但是2010.7.8人事部门找我谈话,说要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现在我已提出离职,但是在公司的这3个月工资都是按试用期标准给予发放,对于这种事情我该如何维护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是长沙一家大型公司的财务人员,2010.4.16进入公司并签署了2个月的试用期合同,正常转正是2010.6.15,但是人事部门一直推脱说公司领导事多,这个事先缓一缓,但是2010.7.8人事部门找我谈话,说要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现在我已提出离职,对于这种事情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
1.9月初时,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请假一个星期,即从9月4日至9月11日,向公司提出申请时,所属部门课长,不仅不帮忙安排工作,而且请假期间,需自己找代理人,拒绝帮忙,因另一同事不熟悉当事人工作,在工作繁忙的情况下错一产品的定单(生产纽扣生产厂),牵扯公司损失1.5万港币。 请问当事人不在期间,帮忙的同事下错单,
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我是公司在上海的业务,11/10接到总经理电话上海业务取消,并电话协商11/21(公司每月发薪日)将上月工资6000以及所谓赔偿4000元一起给我。在此期间公司有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有回复没收到钱不予办理。再次沟通后,大家决定当面处理问题。 11/23我有到苏州公司,总经理此笔钱需要在过些天(我有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是一家单位的人事,公司业务部门有员工签署3年劳动合同,试用三个月,但是现在马上试用期到了考核不合格,但他本人又非常想留在公司,而且说服领导同意其留下来继续试用,但人事部门如果同其签署自愿终止之前的合同,进行新一轮的试用这样可以吗?会产生劳动纠纷吗?谢谢
你好!我是在2006年2月份进入原用人单位的,在2007年7月公司有另注册成立一个新公司,后直接合并到新公司继续工作,但是直到2008年10月份才开始签一年期的合同,一年期合同满后接着续签2年的合同,即第二次续签的是在2009年10月20日---2011年10月19日止,但是第二次续签的劳动合同只是在原合同的文本上加签的,也就是说这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