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婚后婆家给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老公名字。2009年我们把此房卖了。用买房款首付,重新购置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是我的名字。请问,现我离婚我没有权利分割房产吗?或能分到几成?
我是2005年结婚的,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在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但是合同上是我的名字),在购买住房的时候,父母为我们出了一部分,然后让我们以两人的名义向亲朋借了一部分(借款部分有借条,上面有我们两个人的签名,现在借款尚未归还,父母想为我们还上借款),剩下的房款由我贷款妻子担保,但是在还款的时候都是从我
我们是领结婚证后半年买的房子,当时房价为17万。男方出了10万,男方父母出资4万,女方出了3万。无需还贷。装修、家具及家电由女方父母出资4万。婚后由于男方害怕影响到以后单位分房,一直不同意办理房产过户。现在面临离婚,男方想要回当初给的一万元彩礼,并且要求按照当初买房的出资份额分割房产。 请问新婚姻法,这
我1982年结婚,2010年4月离婚。离婚前,前夫获得公务员经适房指标,购买了一套房子,据说用了他的房屋公积金10万,及他母亲22万现金(办手续没有喊我,我至今不知道房子的具体位置及总价)。我委托人查到房产证名字是前夫,购房款仅20多万。我从来没有签署文字放弃公积金,也没有写借款向他母亲借钱买房子。1、这套房子能否
我和我爱人在2008年8月买了一套按揭房,我父母给了两万。我们首付了五万六,在银行贷了六万。我每月还贷六百八十元直到现在。现在妻子要跟我离婚,请问房产怎样分割
我结婚2年多后,由男方父母出钱交付首付和各项费用后,由男方的公积金贷款22万,购买一套商品房,全款28万,各项费用3万左右,在共同还款1年多以后,因为各种问题,女方搬回娘家住,至今以1年半多,在此期间贷款由男方独自承担,经协商要出售此房,价值约为70万,女方要求扣除贷款和首付后,平分升值后的部分。想请张律师帮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结婚登记后共同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岗才一年又被卖出,女方要求与男方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