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7年4月结婚,2007年7月7日在厦门生下双胎女,小孩出生后我妈妈去帮我带小孩,我老公常借口工作忙夜不归宿,加上经济窘迫,夫妻经常吵架,导致感情破裂;身无分文的我2007年12月带两小孩回我父母家——龙岩生活,我老公仍留在厦门打工,但从未寄钱回家,因小孩年幼需照看,我无法工作,没经济来源,母女靠亲戚、朋友救济度日。更可恨的是自2008年5月后联系不上,经多方寻找未果。2009年4月小孩开始上托儿所,我从2009年6月开始有上班。2009年5月我向我老公户口所在地重庆永川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法院有公告,2009年9月开庭,法官要我拿证据,说是感情破裂的证据,那边现在叫我补证据,要怎么证明呀?亲人的证言可以采纳吗?急!!!帮帮忙,万分感谢!
夫妻同在外地共事,现感情破裂想离婚,小女儿不到两岁母亲如何能得到抚养权?
我是孩子的妈妈,是长春市人,由孩子姥姥帮忙在长春已贷款购买了住房。两年来我一直同公公婆婆一家五口住在通化市,我与孩子爸爸一同共事,但家里的所有开消及公公婆的开消全部由我们支出,并且孩子的爷爷有乙肝病,三个加号,奶奶有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腰间盘出突等很多病,两位老人长年吃药,两位老人在桦甸市有一套
我们举行了婚礼,但是一直没登记结婚,后来之间感情破裂了,那么小孩应该有谁来抚养,双方的责任应该怎么分配抚养小孩?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以感情尚未破裂为由,判不离,半年后第二次起诉,感情破裂证据充分,但女方死活不肯离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以感情尚未破裂为由,判不离,半年后第二次起诉,感情破裂证据充分,但女方死活不肯离,法院就一直拖着不判,该怎么办? 几十年的婚姻如同恶梦,已经把人折磨得心力交瘁。话说是结婚、离婚自由,为何我的婚姻竟然完全没有自由?向法官资询,法官不知被她的演技迷惑了还是另有原因,完全帮她说话,不顾
1.我们是被征用土地农民,村里分配土地,我們自己造了一栋房子(楼房),目前房产证尚未取得(办理中),土地证听说宅基地不会有。我父母的户口在农村,而我已结婚,户口已迁出农村。2.现状:父母感情破裂,原因直接由于我父亲在外有女人,藕断丝连多年,为此大吵过多次,亲戚与村里人都知道。3.请教律师:3.1此类情形,如果我母亲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对我有防备的。结婚时我们没有房子,婚后他买了房是买了之后才让我知道的。而且写的是他爸爸的名字。今年他又给借钱给她妈妈买了房(他父母离婚)。现在他要求我生活更加节俭,因为他想尽快还买房的钱。我觉得自己没得到应得的尊重。我想离婚,可是这样离婚我什么都没有。可是在我们结婚后,他其实
我要问: “夫妻”分居近三年,感情早已破裂。这种名存实亡的“夫妻”还存在吗?“妻子”被丈夫弄得精神失常,康复后也难以找到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她自08年9月30日被迫离家,带着一个小女孩回到娘家,由其父亲收养至今,她欲去办离婚手续却无法表述要离婚的理由。分居近三年的她还有希望破镜重圆吗?近日听听她哥说,她
如何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 问题补充: 离婚不是我的本意,我老公脾气不好,爱喝酒,每次喝完就骂人,没有上进心,就爱玩游戏,公公也是如此,家里十几万的贷款不着急去还,每天喝酒,喝醉后就爱打人,婆婆被他打了无数次了,我受不了他们的脾气,生活环境,无法跟他在一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