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夫妻同在外地共事,现感情破裂想离婚,小女儿不到两岁母亲如何能得到抚养权?
夫妻同在外地共事,现感情破裂想离婚,小女儿不到两岁母亲如何能得到抚养权? 我是孩子的妈妈,是长春市人,由孩子姥姥帮忙在长春已贷款购买了住房。两年来我一直同公公婆婆一家五口住在通化市,我与孩子爸爸一同共事,但家里的所有开消及公公婆的开消全部由我们支出,并且孩子的爷爷有乙肝病,三个加号,奶奶有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腰间盘出突等很多病,两位老人长年吃药,两位老人在桦甸市有一套住房,也有退休金,每个月大约不到两千元,但是两位老人一直以来每年需交近五千元的保险费,还要给孩子的父亲交近三千元的社保费,房子并未出租并且至今还有两万元外债,我父亲1960年人现在长春开出租车,每月大约收到近四千,我母亲1962年人,暂时在家不上班,两年前曾在KTV当总经理每月收入近五千元左右,而且最重要的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及孩子爸爸本人已32岁了都有一口的地方语言,不能给孩子带来一个好的早教氛围,因为我想让孩子在我身边,至少我可以让孩子接受普通话教育,并且长春市的教育也一定好于桦甸市。所以不知道这种情况,如果上告到法院会不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我。还有一点,就是从我和孩子爸爸结婚,生孩子,做月子,还是一直到如今,都是我女方家里在出人出力出钱,结婚时都是我公公婆婆连买衣服钱都没有,我生孩子时也是,也是一分钱都没有,怕我娘家笑话,还是我们现给的钱,哎,反正过这么多年,我感觉到我公公婆婆不是很会过日子,以前因为孩子小所以白天婆婆帮我带孩子,但晚上四点下班后都是我自已带,孩子晚上也都是和我睡,所以我想和他们分开过,孩子大了可以送到托儿所,白天不影响我们两个人上班,因为每天看到老人们在浪费我就很心疼,但也不能直接对老人说出来,必竟是老人,但孩子爸爸不同意,现在每个月我对娘子不能尽到孝道反而都在倒搭我,我心里时在过意不去,只有分开过才能自已一家三口能力攒钱,把日子过好,尽快还了房贷,再说孩子上学用钱的地方很多,我觉得我的想法并不过份,不能伤老的的办法就只有分开过,他们也不是没有房子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苗瀛(吉林-通化)
提问时间:2010-05-04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