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7年购得顺义区一农村小院。当时房主张某收了我的房款 碍于面子双方没有做任何公正只是他写了一张收条。今年8月张某提出收回小院返还房款并可适当给我补偿 我断然拒绝。据我所知张某一家已于2000年左右将户口迁出本村并转为非农业,张某的丈夫市内的平房拆迁后分得一套公房。我想知道张某是否还有起诉我的权利因为其已经不是本村村民了?这套房子是不是应该由村委会决定如何处理换句话说是不是只有村委会才能决定房子是不是要和我收回?
事情是这样的:我买了一处宅基地,此宅基地是本村甲盖的,后来卖给外村的乙方,我是从乙处购买的。我也不是该宅基地所在村的村民。当时在村委把宅基地的名字改成我的(并加盖公章),乙方将其与甲方签订的买房协议给了我,并和我签订了协议.有4个证人。 现在我有如下疑问: 1.我和乙的买卖合法吗? 2.如果不合法,我应该
我朋友家是外地人,13年前在天津郊区买了一个宅基地,此时的房子已经经过1手了。也就是说到我朋友家是第三手。 现在的问题是面临拆迁。现在宅基地本来房主来索要房子并撒谎说:这房子他原来卖了后来又没卖。 而且那个房主又向法院起诉。 我朋友家现在只有大队的买房证明。而这个买房证明是我朋友家和第二家房主签的。
我于1974年农转非到工厂工作,1981年家父、家母、妻子及两个儿子分得宅基地一处,盖房三间,土地使用证签的是家父的名字。1982年家母去世,1989年妻子及两个儿子户口随我农转非。1994年家父去世,2000年乡上统一换证时,侄媳妇擅自将宅基地归入其名下。2001年侄子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将那三件平房拆除并在宅基地上盖房,请问
2002年兄妹二人(以弟弟名义)共同出资(各一半)购买组里宅基地一块,当时兄妹均系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该地基没有其他具体约定,2004年姐姐在该地基建房一栋,2007年其弟在姐姐不知情情况下办了集体土地使用证,现姐姐怎么办?
我于2005年用5万向本市郊区一村民协议购得一处空置的宅基地,对方提供了土管部门签发的用地通知书,我是城镇户口,但当时我们这政策宽是可以过户的,由于我的不经意一直未办过户。现我想在上建房,但老户主想收回宅基地或要我按现在的市价(30万)补完地价款后才同意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按相关法律难道我只能收回原先的5万将
我家于2005年在市区买了村里一块宅基地《带房子》,没土地使用证,只有书面协议。最近开发,对方却反悔,想收回房子。请问,土地不是我们的,土地上的房子是否属于我们?如果是同村村民买的,对方能得到赔偿吗?如果对方起诉我们能胜诉吗?谢谢。。。。。。
您好,我是城镇居民我于2008年在农村购买一处宅基地,当时打协议时写明是宅基地和房屋的所有权全部归我所有,现在由于房价上涨,出卖方想要回该处宅基,但是宅基证上是他父亲的名字,我们买时他父亲已去世多年,用的是他的名字请问我们之间的协议有效吗?如果现在我在转手卖给他们本村的我们之间再签字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003年我家在沈阳郊区马贝村买了一处村里农民的房子 我家是城市户口 当时和卖方签了买卖协议 有村里大队的证明 有于洪区公证处的公证 但没有办理过户 现在房契在我家手上 但名字还是卖方的 现在那边要拆迁了 拆迁办下来调查的时候都是按我家的名字登记的 按照政策 我家院子有1000㎡ 如果是当地农民的话 可以得到350㎡
2003年我家在沈阳郊区马贝村买了一处村里农民的房子 我家是城市户口 当时和卖方签了买卖协议 有村里大队的证明 有于洪区公证处的公证 但没有办理过户 现在房契在我家手上 但名字还是卖方的 现在那边要拆迁了 拆迁办下来调查的时候都是按我家的名字登记的 按照政策 我家院子有1000㎡ 如果是当地农民的话 可以得到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