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男方和母亲及弟凑买房首付款,同时有两万块钱是向男方的女友借的。因为是按揭买房,男方准备和女友领取结婚证后进行贷款买房,而女方要求房产证上填写女方的名字。那这样的话,这个房子是属于哪些人的?是不是可以加上全家人的名字(及母亲,弟,男方自己及女友)。
当然这个还贷还是男方自己还的,而借女方的两万块是必须要还的。
结婚8年后,双方一起买了个房子,房子但是写的是男方的名字,为私有,并不是两人共有的。假如离婚的话,这房子是2人分,还是归男方所有呢?(首付款为2人的钱)
房子是父亲在我们登记之后,办结婚典礼之前买的,当初是父亲支付的全额,所以就写得父亲的名字,这个房子,在离婚之后会当做什么财产处理?
婚前,购买房屋,男方父母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儿子名下,父亲和儿子共同出钱还贷,结婚后房屋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吗?如果离婚如何分割?
您好!我是江西赣州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我和我妈妈的名字。买来打算是给我结婚两夫妻住的。那时09年3月因为我家拿不出钱来买,所以是叫男朋友付的40%的首期,因为那时还没结婚他提出写份协议,写的大概意思是购房款包括首付和按揭贷款本金和利息都是由他付的,以他手持的发票和转帐银行的交易凭证作为证据。贷款付清后,
婚前男方父母帮忙供的首付,贷款购的房,婚后生了儿子之后才办的产证,一起还贷款,产证只有一人名字,房产属共同财产吗? 因为是很多年前买的房子,当时只有四五十万,现在值三百万左右,那我的权益是否只有那少少的贷款的升值部份?还有所有房产的升值部份??就是三百万—50万的一半。。还是其它................还有,
结婚后我和老公买房,贷款是以男方名义贷的,首付是他跟我还有他的父母凑的,当时想着结婚了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没所谓,所以就只写了他的名字,交房后的装修费用我出的比他多很多,因为我的收入比他高,担心以后万一离婚,房子没有我的份,请问这种情况房产的归属情况是怎样的? 另外请问在没有还清房贷的情况下是否可以
我和老公是婚后在潍坊按揭买了一套房子,因为当时置业说因为我是外地户口,写上我的名字比较难办。由于是婚后,所以我同意只写老公的名字。 这房子首付由公婆出资10万,我自己4万,我老公1万,然后我们从今年开始一起还贷款。那么这种情况,按新婚姻法规定,我们的房产如何分配呢? 如果在房产本加名字,是不是要贷款期满
用现在刚出台的新婚姻法来回答以下问题(以下4个问题都是关联的): 问题1:我们结婚已经8年了,说明一下本人是男方,现在打算想买套房子,应该属于婚后买房,我父母(男方父母)提出首先由他们付掉房子的首付款,房产权登记证上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这样是不是可以? 问题2:由于我父母年事以高好像已经达不到按揭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