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女方因劳累而落病,离婚可否要求多分割财产?
问题是男方现在把钱都拿走了,(本是女方在管钱)他不愿分钱。我们是不是可以提出女方身体不好的证据就可以多分吗?法律可以强制执行分财产吗?
你好,我的问题是:我老公家在我们婚前为我们结婚制备了一处房子,房屋产权人的名字是其父亲的,婚后三年名字因为一些原因需要更名至我老公名下,但是其父母要求在房屋共有人处填写上他们的名字,请问这样如果我们离婚了这处房产是否有我的一份,在房屋共有人一处填写我的名字和不填写是否对财产分割有直接的关系?
在一起同居11年,并生孩子2个,没有结婚证,现已分居2年。大女12岁,二女11岁。这些年来所有的费用都是男方所出。近年来,女人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以此闹矛盾,男方要求离婚,女人私自外出1年,找了新的对象。孩子均由男方抚养1年后,女的借机暗中将2个孩子带走,自今下落不明(听说改嫁于山东某处)。曾打电话给男方要求
我爸爸在外面找女人,被我妈妈发现后还不知悔改、更加不要脸的去找那个女人!爸爸对妈妈的态度一直很不好、有好几次都会出手打妈妈、妈妈实在受不了了,最后决定离婚--但是离婚不久我爸爸就说他后悔了、求着我妈和他复婚!但是复婚后没多久、他又是老样子了!还老是会打我妈、今天我爸当着那个女人的面打我妈、被我知道了、
男女双方经过媒人介绍认识,多次约会,感觉时机成熟,便决定在今年国庆登记,女方不办酒,登记完毕就直接到男方家。刚开始谈婚事,女方要求12000元身价,3000元买衣服。男方接受并在国庆的前一天和媒人一起送到女方。之后女方家长还让男方买手机,买电车。男方答应给其买手机,但是电车在登记之后再买。国庆两人去登记,但
尊敬的论坛律师您们好: 我是一名农工,想替姐咨询一个婚姻问题,本人是湖南的,我姐去年跟一个江西小伙结婚,已经将户口迁移江西,他们已经生了一个小孩,但是他们最近半年,一直吵架,前面已有三次提出离婚,我看他们好不容易走到一起,一直在中间调解,后来事情不了了之,可是不到一个月他们又吵嚷着要离婚,也就是
我结婚15年了,有一女孩13岁。老公一年前离家出走,家里有90米的房子还有一点存款。他工资卡一直在我这,这个月他挂失了,如果起诉法院会怎么判他?外面好像有人了,我没有证据,我下岗了现在干临时工一个月1000块钱,他想要孩子但是孩子不愿跟他,如果跟我,能给都少抚养费(他是正式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