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乡村婚姻问题
乡村婚姻问题 男女双方经过媒人介绍认识,多次约会,感觉时机成熟,便决定在今年国庆登记,女方不办酒,登记完毕就直接到男方家。刚开始谈婚事,女方要求12000元身价,3000元买衣服。男方接受并在国庆的前一天和媒人一起送到女方。之后女方家长还让男方买手机,买电车。男方答应给其买手机,但是电车在登记之后再买。国庆两人去登记,但是民政局放假没有完成登记,便叫其女向男方提出一定要见到电车才让其女到男方家。期间男女双方可能因为语言,发生一点误会,但是其父却拿此做说法不让其女到男方家,直到男方人去千般万般好说也不能挽回,男方已经请好了亲戚朋友、左领右舍庆祝,但这一闹,男方忙得一场空,所办酒席花费好几千;而女方还回的是12000元身价和1000多元的买衣服钱……此问题是否涉及法律问题,该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月夜11(广西-玉林)
提问时间:2011-10-01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