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陈** 1968年6月20日出生 原告:陈** 1994年5月27出生(未成年) 被告于1996年10月28日离婚,原告被判决由其母亲抚养至成年,但由于种种原因,被告与其母亲协商并在1998年1月17日签下协议书将原告交给被告抚养至成年,但是被告并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而是将原告交与其爷爷抚养,除了交清学费,生活上并不予理会,学校召开的各大家长会、活动,被告从未出席,都是由原告的爷爷代为出席,使得原告被同学取笑,心里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打击。 原告其母亲因为看不下原告过着这样的生活,于04年将原告接回并无义务地(此时监护人还是被告)抚养,04年被告答应付每个月生活费一百元人民币整给原告,05年因为物价开始上涨的原因下每个月生活费增加一百元(即一共两百元)人民币整给原告,07年上旬每个月生活费增加至三百元人民币整,到08年下旬原告进入高中,在原告及其母亲的强烈要求下,每个月生活费才增加至伍佰元人民币。 至今,每个月生活费的交付都是由原告催促被告付清,时间基本上都到了7、8日,甚至有时候还要到十几日才交付。 被告作为原告的父亲,应当有义务给原告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使孩子能健康成长。事实是每个月仅仅只有拿生活费的那天才见上一面,不说见面的那天,就是原告生病了,要求被告带其去医院看病或者买药,被告从来不表示关心的态度,不管有没有原因,就是穿个衣服这样的事情被告都不会给原告好言相说,开口就骂,对原告心里造成了极其不好的影响,对其健康成长也构成了阻碍。 原告应当如何保障其权益?申请断绝关系和赔偿能否成功?最多能赔偿多少?其母亲能否拿到多年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007年5月,我的小孩和邻家杨氏小孩一起玩耍,杨家小孩不小心把烧着的白胶纸沥滴在我家女儿的面上,造成面部3处严重损害。事情发生后,杨家支付了600元的医疗费用,我家也支付了一定的费用,才勉强把伤口医合,但也留下严重手尾,伤口处增生严重,容貌受到影响。现在我计划带小孩到大医院整容。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还可以
我妹刘秀春系石嘴山发电厂职工,现在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伴有精神类疾病、高血压、糖尿病,已经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完全依靠家人照顾。 妹夫王永刚系石嘴山惠农火车站铁路职工,在刘秀春住院期间,不管不问,没有履行丈夫的职责。 今年5月份,我妹因精神类疾病住进河南商丘第二人民医院治疗期间,我爸
我妹系石嘴山发电厂职工,现在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伴有精神类疾病、高血压、糖尿病,已经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完全依靠家人照顾。 妹夫系石嘴山惠农火车站铁路职工,我妹住院期间,不管不问,没有履行丈夫的职责。 今年5月份,我妹因精神类疾病住进河南商丘第二人民医院治疗期间,我爸、我妈、我弟和我
你好: 我父母在86年 离婚了 我也改姓和母亲,但是有派出所的证明我的曾用名,如果我申请监护人成立,那么我父亲现有的 使用权房如果动迁了,我可以分配到吗,我有这个权力吗
父亲是监护人,可一直未履行义务责任,他有权向女儿索要赡养费吗?
在我一岁半时父母就离婚了,我是判给父亲抚养的,可这二十几年来父亲没有给一分钱抚养费,也从未来看我,母亲为了我也没再婚,男朋友都没有,是母亲独自清苦把我养大,供我上大学,读研,而今我学业有成.这些年在我的记忆里根本不知父亲长什么样,现在父亲突然找上门来要赡养费,还想和我一起过,可父亲早已成家且有一个比我小五岁的同
对方未按合同履行完合同义务,除了合同外,该如何举证?举证责任在哪一方?
我方与合作方签定了三年的合作合同,对方向我方交纳了十万元的保证金,合同约定合作期间若双方均无违约行为,三年后合同期满时全额返还保证金。若对方违约,则我方可以没收保证金。在合同执行不到一年的时间,对方法人因和丈夫离婚,导致对方没能将合同执行下去,按合同约定属对方违约。三年后,对方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判决义务,依照法院判决强制执行还是依照非诉案件程序受理审查执行
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判决义务,执行申请人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应该依照判决强制执行还是依照非诉案件程序,受理、听证审查后再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