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县级国营客运站的固定工人,但是在没有任何原因的前提下,被分流到一家私营客运站,如果我们不同意分流,可以受到法律保护吗?谢谢
我原来是国营企业的职工,改制前已经工作了十九年了,企业改制后,我一直在本单位工作,改制前企业解除了我们全体职工的劳动合同,没有支付任何的补偿金给职工,重新和我们签定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去年合同到期了,单位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了我们的劳动关系,并且不承认我们的工作年限是连续的,就让我们办理终止合同的手续,
企业在门口没有写企业全名,也没有在门口或企业大楼外竖立写有企业简称的牌,请问:这种行为会违法吗? 请问这方面的问题属于哪个法律条例
现在好多工厂跟工人都没有签劳动合同,更别提买保险,我朋友现在所在的一个工厂更是经常裁员。我想知道他们企业违反哪些劳动法,并且工人要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我看过一个新闻,也是因为没有签合同,最后企业赔了每个月2倍工资,是这样的吗?能具体点吗?
车停在路边被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当时人不在现场,也没有罚款单
车停在路边被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当时人不在现场,也没有罚款单,这样的话该怎么处理?会不会有罚款?
与企业签订销售代理合同,没有保险,压一个月工资,离职后最后一个月工资不发,怎么办?
工作时与企业签订的销售代理合同,只有责任底薪,没有任何保险,并且压一个月工资,8月中旬离职,9月底不再发8月上旬我所完成业绩的工资,理由是销售代码已取消,这样做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