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在农村制作宅基地的红证时候,在土地的测量时候,很多都是把祖产盖房的地方测量了,没有盖房走人的胡同就没有测量,现在村委会把这份祖产说成是村中路,有文件说个人没有了产权,我想了解是否有文件给定了,是否在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就私自给定义为村中路
本人户口为农村户口,出嫁后户口仍在娘家未曾转出。今年村里有土地租赁出去,有获得一定的补偿金,本人没份(未有议意),但最近要收回我本来拥有的三分粮田。想咨询我是否有权拥有,不被收交?!
村民未经集体同意,擅自将村边排水沟底开垦成荒地耕种多年,集体是否有权将其收回?需不需要赔偿村民在开荒
某村民,未经集体同意,将村边的排水沟底开挖后开垦成荒地耕种多年,期间集体没有制止,村民也未交任何费用。现集体需使用该处地方审批宅基地,请问有权收回吗?需不需要赔偿村民在开荒过程中的投入?村民通过反复缠访,想将此处据为已有,有没有法律依据?
本人迁户口到男方,户口已在当地派出所顺利办理迁移手续,但当本人到村委落户时,村委会以我结婚登记超出一年时间违反了村规民约不给予落户,村民的所有福利与我无关,另一条件是要罚我5万元才给入户,请问号村委会这样做是否合理。注明:我结婚登记时间是2010。3。1日,迁户口时间是2011。5。12日
本人结婚后在当地派出所顺利办理迁户到男方家的手续,到村委办理登记时村委以我结婚超出一年时间办理户口迁移违犯了村规民约为由不给予入户登记,另一个答复是要我交50000元才给予办理登记,不然的话本村村民所有福利,我终身不能享有,请问村委会这样做是否是否合理。
浙江省景宁县人民政府在08年时,低价征用城北学田和玄坦殿俩自然村的大量耕地,想要在此兴办一个工业园区。但因景宁的地理原因直到2011年也无一家企业进入,政府不得已在荒废3年后于2011年又对被征土地种上了花木。玄坦殿村和学田村俩自然村村民却已在近几年的征地中被征得无一寸可耕之地,并且未享受合理安置。问是否可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