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朋友分两次管我借勒2万7千多元现金,说今年的9月4日会还清,但是我仔细检查欠条发现上面的日期写的都是2010年,上面有他的签名,我也有朋友可以证明他管我借过钱,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嘛? 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一、购销合同上注明,本合同经双方签名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现在合同仅有盖章,但是没有签名、日期,请问是否有效? 二、甲方和乙方有业务往来,双方交易是货到付款,我方收货后,在送货单上签名,并以现金形式支付。现在乙方诉讼甲方,说甲方并未支付全额货款,还欠部分货款。法院要甲方出示付款证明,可甲方和乙方结算货款
欠条所欠金额为9千,有我签名和手指印。写明5年还清,立据日期是2005年2月10。
欠条所欠金额为9千,有我签名和手指印。写明5年还清,立据日期是2005年2月10。欠条内容不是我写的。我没有向他借过钱,现在被告了,有些律师说如果是用09年新颁布的相关法规,我要全部归还。 我想问一下,09年新颁布的那个新规定,在这案里适用么。
已经准备协议离婚,男方说好给女方25万元补偿,已经先给了10万,剩下的15万男方要打欠条,原因是钱在股票上套牢,答应打个欠条离婚后第二年底结清,请问这样的欠条是否能在他逾期拖欠时起到法律效应?欠条上按手印有没有实质作用?
关于欠条按了手印并且有见证人~~不知道这张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老公在签订离婚协议是提出总共30万元的经济补偿中,只写20万元,还有10万打欠条给我!欠条他亲笔书写后签了名并且按了手印。当时还有一个朋友做见证人!不知道这样的欠条有没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里只写了20万元。他说不想让他爸妈知道总共是30万元!另外写了一张欠条给我是10万元的!
请律师帮我看看我这样写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欠 条 我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 与XXX身份证号xxxxxxxx协议离婚,现协商给予XXX经济补偿人民币30万元整,因我提议离婚协议书中只写入经济补偿人民币20万元整,剩余人民币10万元整,以此欠条为证,于2013年12月份一次性付清人民币10万元整。 见证人
欠条 今欠到***现金 元,(大写 )。期限十日内,不按期清欠者,付10%违约金,且过期时间按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利息的三倍计收,一次性偿还本息;否则欠款方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及经济责任;如当事双方发生纠纷,交由安康市人民法院审理。 此 据。 欠款人: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请问2003打的货款欠条,后由于被通缉一直为问其去要。现在是否还可以起诉?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追回货款 2003年被通缉后。就没有去问要过。现在是否可以起诉
老公贪玩在外有了小三,被我发现,老公不想离婚,为了挽救家庭,和小三断绝来往,小三仍苦苦纠缠,老公为了摆脱小三的纠缠,无奈写了一张没有归还日期,金额为3万元的欠条,实际上,没有欠小三的钱,请问这张欠条有法律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