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是64平米,但是回迁房只有61平米,相差了3平米,开发商给补了20000块钱,但是这个地方的房价是24000.请问这样合理么?是不是应该按照市场价来补面积?谢谢
您好,我家具体情况如下:老母亲共有六个儿女,两个儿子和四个女儿。当年老母亲的房子拆迁时,由于大儿子和二女儿早年已在外地安家,北京这套房拆迁时没有分配到房屋。按照当时北京房子里的户口我们分了一套一居室和一套三居室,其中一套一居室分给了二儿子,产权人是二儿子;一套三居室中大女儿和其儿子一间,三女儿一间,
回迁房原有面积是48.25平,回迁前1平米按照当时市场8折价格交了3210元,补到49平。回迁时最低应给多少平,超出多少平应怎么交款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想买一套没有房本的回迁房,说是一两年房本下来,交3%的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过户,在中介的解释下交了1万元的定金,还没有正式签署的买卖合同,现在问了些朋友和有关部门没房本不能买卖,都说不能买风险较大,我这种房子能买吗如果可以怎么操作保险一些,如果我不买了怎么把定金退回来。
我家是回迁户,当时签订的回迁协议已经确定了回迁面积为59.89平米,但是现在由于开发商更改了设计图,多了10平米,请问多出的这部分,是按商品房来处理吗?如果不是按商品房处理,那需要如果解决,当时协议上并没有涉及到这条。
我妈妈是北京知青,2005年才将户口迁回北京,落户在我舅舅家里,同时我和哥哥的户口也一同迁回。但我们一直在北京没有住房。如果舅舅家的房子拆迁,回迁面积会考虑户口上人员的因素吗?特别是知青返乡这种特殊情况。 对于这种历史遗留问题,可以向哪些部门进行申请或咨询呢?
我家的回迁房比应该得到的补偿面积多了5平,如果多出的面积不超过3%是不是属于合理超出面积?这部分面积的房款应该由回迁户自行承担?若超出了3%的面积,回迁户有没有权利拒付这部分房款?是不是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这部分房款?
各位尊敬的律师你们好: 小弟有些难处,望各位律师帮忙解答。我爷爷奶奶膝下共有三个子女(我大伯我父亲我姑姑),爷爷跟奶奶共有一套80平米的住房,爷爷已过世(房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字),奶奶因患病常年卧床,经家里人跟奶奶协商由我抚养奶奶,我通过朋友帮忙立下了俩分协议,一份是房屋赠予协议(赠予协议是我大伯我父
我刚交接了套房,按合同发现绿化面积少了一半,楼层三层以下没有按合同装大理石,套内主梁只有2.08米,高,高度是2.64米差不多,玻璃不是真空玻璃,交接房子的时候面积说超了,我们还都交钱,因为比较相信开发商是我们本地人,不会骗,所以按开发商说的金额交钱,现在有别的业主发现问题,要求开发商赔偿,但开发商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