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3月份进入一家私人企业,试用期是1-3个月,结果到了9月份才购买社保,签的合同是内部合同,只有一份,因9月中旬家里有事情,发了短信请事假,因不知道处理事情需要多久时间,于是没有说要请几天假期,但是口头承诺办完事立即回来公司上班,领导打了电话给我说让我放心去办事,等回来再说。 9月份低收到经理的短信说如果30号之前没有去办理交接。就会扣我9月份的工资。我和他说关于工作上的文件我直接邮寄过去给他,他还是坚持说如果月底前没有本人回去交接工作照常扣。请问这样合理吗?我需要通过那些途径获取个人利益呢?非常感谢!!
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支付双倍工资,员工能否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经济补偿?对于双倍工资差额,
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支付双倍工资,员工能否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经济补偿?对于双倍工资差额,能否追加25%、或100%的赔偿金?
您好,我想咨询个问题,关于在申请工伤认定期间是否可以不支付工资和医疗费,待认定下来后做出劳动能力鉴定后再支付费用? 谢谢!
如果员工在企业工作的合同期满,此时企业不续签合同,是否需要按工作年限向员工支付补偿金(一年一个月工资
如果员工在企业工作的合同期满,此时企业不与员工续签合同,企业是否需要按工作年限向员工支付补偿金(一年一个月工资)?
我是上海的一家企业,现有以下问题向您咨询: 自今年七月一号开始外来从业人员开始转城保,但是个人要缴纳相应的保险费,我司现在工资是实行计时工作制的,如个人的工资组成方式:最低工资+加班工资+全勤奖+职务津贴(个别人员有)+工龄工资(个别人员有)+奖金(个别人员有)=实发工资。比如一位员工在该月所有的工资项目
本人1979年参加工作,因企业亏损停产,企业1998年停止缴纳社保,本人2002在武汉其他企业缴纳2年社保,2008年在深圳缴纳了3年社保,问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工资单掉了,如何申请仲裁要回企业没有按照当地最底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我在该厂工作2年多了,2009年5月进的厂,该厂一直以880元的基本工资计算我的工资,该厂在温州,现在温州的最底工资标准是1310元,去年是1180元,去年我的工资单找不到了
我想问一下 我在个单位工作了35个月 08年11月至今 未签合同 未交五险 现还未辞职 单位对我实在是恶劣至极 现在准备去申请劳动仲裁 然后双倍工资是赔34个月吗?因为我看见有的人说只赔11个月 赔偿双倍工资了 还能要求赔偿工作满1年支付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双倍经济补偿金吗? 最后 这个双倍工资的意思是每个月工资X2(比
我是一名火车司机上月因下雨路滑在家休息期间不慎摔伤骨折,自我摔伤后单位依不属上下班期间发生的而停发了工资。请问:单位的做法对吗?我已工作23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