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非机动车正常靠右行驶,机动车靠右与非机动车相对行驶,机动车突然违规掉头使非机动车无法避让造成非机动车车主骨折。这总情况下到底怎么定责? 1:机动车为公司公车司机驾驶,机动车无任何保险(保险到期) 2:非机动车酒驾,载人
非机动车逆行,且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负全责,机动车无责. 我知道机动车无责,却还需要赔不超过10%的赔偿,而且,机动车无责,交强险只赔一千,我想问一下,这个10%有没有一个度?假如对方治伤花了十万,我是不是就得出一万?保险只赔一千,剩下的9千9是不是就得我出?如果花了一百万,我是不是就得出近十万块钱? 另外,机动车无责的话
我架一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在道路上正常直行,一机动车从后方倒车将我撞到,他的车没有交强险,我想知道医疗赔偿、交通责任如何划分?
我在8月18日驾摩托车与一辆电动车相碰撞,交警事故认定对主负主要责任。但对方拒绝赔偿车辆损失和人身伤害。我想向法院起诉,但好像有说这样的诉讼是得不到赔偿的。请问是这样的吗?如果能赔偿,应该怎么办?谢谢!
具体情况如下:甲方(非机动车驾驶人员);乙方(机动车驾驶人员)事故经过是:早上8点10分左右,甲方驾驶非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离开西面非机动车停车线的时候正遇黄灯,而乙方是由南向北行驶方向,当甲方行驶到十字交汇的时候,正好黄灯跳红灯,甲方及时刹车时被乙方机动车撞伤,相撞的时候正好甲方是黄灯跳红灯,而乙方
我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车道由西向东行驶,同时在我右侧前方的机动车道有辆电动车与我同向而行,到了前方的人行道,电动车突然向北转弯而行,我发觉不对后,立即采取避让措施,按喇叭的同时并减速踩刹车并向左侧道路靠使车辆停止,但电动车辆并没有看车而是直接过马路,没听到我的喇叭声继续过马路,我因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开着二轮摩托车有南向北行使。非机动车有北向南逆向行使.突然非机动车横穿马上.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本人锁骨断了、非机动车有轻微碰伤.路人见此马上报了110.120.送往当地医院.我住院开刀。非机动车本人检查完。没有什么伤.本人机动车行使证丢失.未补保险也没有。驾驶证(全)请问这交通事故会如何分配
6月21日 上午9时许 我父亲骑电动三轮车在北三环靠近海虞北路立交桥段 由东向西在隔离栏外非机动车道上直行 当时有雨 车速很慢 大概时速10公里,到恒隆机械路口时 有逆向(汽车车主说是同向)汽车驶入路口 我父亲发现后紧急制动 下意识右转弯避让 造成三轮车翻车 人跌伤 被翻到的三轮车砸中 医院诊断为脊椎骨折,目前住院三
你好!我是伤者的儿子,事情发生在北海。 事情是这样的: 8月23日上午8点左右,母亲骑电动车在广东南路由南向北行驶,机动车道是三车道,行驶在机动车道最右边的车道。后面有小汽车沿同一方向在第二条车道(即中间的机动车道)驶来,在并排行驶没有完全超过(大概电动车在其副驾驶车门位置)母亲的
我骑一辆电动车在十字路口与一辆三菱轿车相撞,当时三菱车一行上的车都还没启动,我已经要通过十字路口,就在这时红灯亮了,从侧边冲出一辆轿车,速度很快,我没有反应就已经被其撞飞,电动车被撞数米,我受伤,当时肇事者并未来搀扶我。随后见我没有性命危险,才报警,交警来之后,肇事者与其暗自商量什么,随后交警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