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涉及离婚案件,作为原告的我,已经是二次上诉,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一审法院二次判决结果已经令我失望,如果不是因为考虑多原因,我就决定上诉了。但没有想到的是,对方同样不服判决,先行上诉了。上诉到常州中院后,法官通知双方去“谈话”。令我万分不解的是:主审法官既不认真核实双方的争议焦点,也不依据事实判别是非,而是一味地希望我作出让步,尽最大努力去满足上诉人的要求,即给予她经济补偿。令我想不通的是:我与上诉人均是第二次婚姻,婚前就签有“关于双方婚前及婚后财产的约定(协议)”在先;在矛盾激化时,又有第三方代拟的“自愿离婚协议书”,此协议书完全可以印证前面协议的真实性。而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上诉人对金钱强烈的贪婪,欲壑难填,当我无法满足其要求时,平日就飞扬跋扈,以此来达到目的的她便丧心病狂地彻底闹翻(有我单位证明当时情形)。本是由于经济问题引起双方矛盾加剧、激化,可上诉人在上诉时,不仅闭口不谈这个核心问题,相反,却一口咬定是因为被上诉人喜新厌旧所造成的夫妻关系恶化。 我一直以为:“事实是依据,法律是准绳”,法律只有在惩恶扬善过程之中才能体现公正,彰显正义,才能服众。面对上诉人的一面之词,二审法官置诸多事实书证于不顾,而一味反复地动员被上诉人作出让步,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我个人的理由是:一、初审法院认定事实:即夫妻双方无共同财产可分割;二、被上诉人在夫妻关系存续其间并无明显过错;三、在认定前两款的基础上,被上诉人在与上诉人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只是应该酌情给予上诉人适当经济补偿。那么,法官为何反复地要被上诉人单方面妥协让步,来满足有明显过错的上诉人呢?因为这是终审,我既想尽快解除这段令人痛苦的婚姻,又不愿意违心地作出让步。面对此情,我实属无奈,不知如何办理,恳请张律师在百忙之中予以指点迷津,不胜感激!我愿意付给相应酬劳。
如果再次结婚的话,是否属于重婚?如我们的婚姻是事实婚姻的话,那又应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
我于2009年结婚,在结婚三个月后妻子就离开了,从此就没有了任何消息。我们是从网上认识的,她跟我不是同一个省,离得太远,还未曾到过她家,她曾告诉过地址,在她离开后设法找过,都没有找到。到现在,她已经离开一年多了,她走的时候已经怀有身孕。我想咨询一下,像我的这种情况,如果再次结婚的话,是否属于重婚?如我们
我丈夫涉嫌猥亵儿童罪,基本已经定下3-5年,我要求离婚,三个月后判刑,服役估计在异地,丈夫对我提出的离婚应该没有任何异议,没有小孩没有财产分割,我应该如何申请,如果我自己走程序,应该怎么操作,望给予解答万分感谢
档案在人才市场托管,辞职后应该办理什么样的手续呢?如何维权呢?
我刚毕业一年,在私人单位工作,公司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买社保,当然也没有备案。现在我以进修升学为由,向公司提出辞职。我该如何保障我的权利?档案需要怎么办?是否要公司开具离职证明。至于工龄认定又是怎么样的呢? 还有,如果在面试其实私人企业,该注意什么地方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因为很多私人老板都不签合同,不
我们拆迁后拿到了新公房,但我应该如何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和去哪里办理,有没有联系电话什么的?我是上海浦东的.
本人1983年7月,于吉林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参加工作,2011年3月因病提出提前退职,请问应如何办理,退职后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是什么情况?
律师您好,请问襄*市南*县老家农村的基本农田,要被修路的公司(当地政府用田地补充修路款)以极低价格(2万左右)征收,但又没有其它生活来源。请问作为弱势的农民,应该如何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律师您好,请问襄*市南*县老家农村的基本农田,要被修路的公司(当地政府用田地补充修路款)以极低价格(2万左右)征收,但又没有其它生活来源。请问作为弱势的农民,应该如何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丈夫外出十余年了,前几年还正常的回家,近四年根本没回家,对家里的一切也不过问,电话信息根本联系不上,偶尔与孩子有电话,但从不透露身在何方,并且悄悄地把西安的房产全部变卖,并且与另外两个女人各生一个女儿,我现在坚决要求离婚,起诉至法院,可是因为无法联系上他,法院又劝我撤诉,请问专家:他长此以往不露面这
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想要过户给儿子儿媳什么方式最省钱?应该如何办理
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想要过户给儿子儿媳什么方式最省钱?应该如何办理?